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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条例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怎么办结婚手续

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了
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注:在实行婚前建康检查制度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在实施上,好多地方只须要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即可登记结婚,鉴于此,为省事省心,建议咨询男方婚姻登记机关为宜。
到民政局,户口本和身份证带着,只要9元就可以了

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因此,判定是否重婚的关健是明知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区别于临时性姘居关系;还有必须是故意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他则不够成重婚。
是不可以的 如果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而以夫妻名义和人共同居住,是重婚的
当然不可以。轻者受到道德谴责,重者以重婚罪论处。
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说都是不可的

4,关于婚姻登记条例

先去档案局调档,然后去民政局补办。我是过来人哈。绝对正确的回答。单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补办新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最高人民*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因此,判定是否重婚的关健是明知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区别于临时性姘居关系;还有必须是故意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他则不够成重婚。

5,请问结婚的程序都有哪些

(一)结婚程序的概念及其类型   结婚的程序亦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在通常情况下,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只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其婚姻关系才被国家和社会所承认,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看,结婚程序可分为仪式制、登记制和登记与仪式结合制三种类型。   1、仪式制   仪式制是指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它是一种古老的结婚制度,产生于个体婚制出现之初并且长期沿袭下去。仪式婚有宗教仪式与世俗仪式之区别。宗教仪式是按宗教要求,由神职人员主持,当事人在神职人员面前宣誓,即发生婚姻之效力无须办理登记手续。如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等国。世俗仪式是指按照民间习俗举行的结婚仪式。通常均有主婚人和证婚人参加。我国台湾目前仍以世俗仪式为法定结婚之形式要件 。 台湾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规“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2、登记制   登记制是指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为婚姻成立的唯一形式要件。在这种制度下,婚姻当事人须接受法定机关的审查,履行登记程序,而不必举行仪式。登记制是近代发展起来并日益为许多国家所肯定的结婚制度。当前,实行单一登记制的国家有日本、古巴、墨西哥、朝鲜、中国、保加利亚等。   3、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是指须进行登记,又须举行仪式,婚姻始得成立,两方面的程序缺一不可。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将现代结婚程序和传统结婚程序加以结合。采有这一制度的国家包括法国、美国多数州、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匈牙利等,有的规定仪式在先、登记在后;有的规定登记在先、仪式在后。   (二)我国结婚登记制度   1、结婚登记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婚姻法,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 ,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我国结婚登记的程序   (1)登记的机关 :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 。《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   (2)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部分。   ①申请,依据《条例》第9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   ②审查,审查环节为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心环节,也是国家公权力对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环节。登记机关在接受申请后,应当核实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和条件、有无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婚姻登记机关除了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口头审查以外,还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以便保证审查的真实性。   ③登记,经过审查核实,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于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为受单位或者他人的干涉,无法获取所需申请结婚登记的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如果申请人是曾经离过婚的,在办理登记和发给结婚证之前,要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时起,确立夫妻关系。   3、复婚登记   复婚是专指曾经是夫妻的男女离了婚后又再次结婚的行为。复婚一定要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我国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复婚都有所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复婚登记的程序与结婚登记的程序一样,只是可以不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收缴原离婚证明。   4、结婚证书   结婚证书是由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书有《结婚证》和《夫妻关系证明书》。在我国,夫妻身份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作为标志。那么,夫妻身份的证明,当然就是《结婚证》,是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发给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是当事人遗失或毁损了结婚证,可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毁损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具同等和法律效力。

6,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证,要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两寸合影照三张,结婚证工本费9元,复印费3元。准生证到当地镇政府的计生办办理。出生证是小孩生在哪个医院医院会发给你出生证的。
各自的户口本 身份证  2寸照片2张1张女左男右1张男左女友的  呵呵拿喜糖也可以的
身份证 户口本
拿上各自的户口本 身份证 还要复印件2分还有两人的合照要2寸的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本条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1)办理婚姻登记; (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4)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结婚登记   一、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二、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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