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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是不是符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想问一下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是不是符合法律

2,老板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一种非法剥夺。无故拖欠,是指无正当的理由逾期不发给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依法应获得的相应的工资收入,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不论是克扣还是拖欠工资,都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都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4,老板克扣员工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不一定,看看老板要不要留人,老板想留住你,你又不愿去新地方,老板自然会和你谈待遇。除此之外看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好不好,好可能有,不好,那肯定没有,因为这不在劳动部门的管理范围内。
要看企业的规模,小的私企肯定是没有的,国企的话有的有 有的没有,在一个因素就是得看老板是什么样子的人啦
国企可能有,私企一般不补助,因为你们不是签约,或者签约时特地说明了。

5,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什么意思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按照《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但是,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6,什么是克扣工资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劳动部《对  所谓劳动者应得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已经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可以依法代扣、减发工资。 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人民*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和赡养费。此时用人单位作为协助执行单位; 3、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必须具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否则为违法行为,构成克扣。 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是受以下两个方面的限制: 1、受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的限制; 2、受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减发工资不属于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 1、有明确规定的减发工资的情形,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减发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厂规、厂纪规定减发工资;(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减发工资。 2、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关事项而减发工资。 【风险提示】根据以上规定,用人单位除了依法代扣工资、依法扣除工资、依法减发工资以外,其他扣减工资的情形均属于克扣工资。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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