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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看装修合同

先要看清装修公司的报价,确定预算,看好结算价格是否出入很大。再看设计图纸,材料数量和报价,承包了哪些装修步骤和哪些工程。 装修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装修“菜鸟”们可能不知道,装修公司给了超低报价,但最终结算却大大超出预算的情况十分常见,大多是由于在一开始的装修合同中就没有控制报价。 很多装修项目,装修公司会报少数量,以低价格吸引你接受报价。例如,装修公司可能会按物业的面积来报油漆的平方数,殊不知一般油漆的用量大约是物业面积的3倍(没有太多落地玻璃窗的话),但不懂装修的业主很可能就栽在这里。 虽然很多装修公司的合同在报价后会标明“不超出预算的5%-10%”,但也有“业主答应增加的项目”、“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实际施工时油漆不够,业主还是得被迫增加材料。专家表示,一般在合理报价的基础上,最终结算费用以不超出10%的费用视为合理。 在材料的报价上,除了要估算好所需要的材料数量之外,还要明确到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例如电线一栏,不能仅仅填“电线××米”,应该具体注明使用的品牌、型号、直径等,避免装修公司以次充好、“偷天换日”。如果没有监理公司协助,最好自己先了解

如何看装修合同

2,买商铺签合同要注意那些细节

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的细节:1、房屋用途看是否确实为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2、公用分摊面积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30%-40%,甚至50%。因此对买铺者来说,购铺单价高于住宅房,如果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带来价格上几万元的变动,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单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同时,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当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解决办法;3、物业管理许多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都集中体现在商铺的物业管理上,这也是购房者在购买商铺时极易忽略的环节;4、交房条件商业物业的房产条件对投资商的招商以及经营者日后的经营都相当重要,在签订商铺合同时应特别约定物业的平面格局、楼板承重、停车位、消防、广告位、客货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层高以及配套设施等条件,并在交房时注意验收。
首先是举架高度的问题,很多开发商在实际交房的时候举架的高度会存在猫腻,所以这个一定要写,其次是面积部分一定要确认,价钱部分这些都是要确认的。商铺存在产权和使用权的问题,也就是我们正常说的门市或者档口,现在很多开发商销售的时候说的都不是很明白,因此在购买之前你需要确定是产权还是使用权,要在合同里面进行标注,一般要是统一的买卖合同都会有专门关于产权证什么时间下的问题,还有合同后面都会有每层的面积图纸,就是建筑图纸,这个一定要有,而且一般建筑施工图上面都会有开间和进深的标志,里面的柱点一定要看清楚,很多售楼员不会和你说房子里面有柱子,但是买的人又不会注意看建筑图纸,一点实际交房的时候不一样,打官司会以合同为主,要是图纸上面有的话这个官司估计你就打不赢了,所以这点你需要注意!其他的其实还有好多,但是我不太清楚你说的是哪种的,所以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可以追问~(*^__^*) 嘻嘻……

买商铺签合同要注意那些细节

3,保险合同看不懂五点教你快速看懂

  很多人购买了保险以后就仍在角落不管不问,保险合同也没看,根本不知道保险合同可以保险,不保什么。那么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要是出险了怎么办呢?保险合同上面那么多字,密密麻麻的也看不懂,怎么办?多保鱼教你怎么看懂,只要注意以下几个部分就可以了。   第1部分:基本信息检查   包括: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姓名、证件号码。   原因:如果基本信息不正确,将影响后来的保单服务或理赔服务。   第2部分:是否指定了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如果是指定受益人,由于指定受益人也可以超过两人,还有必要查看收入的比例是否准确。   原因:法定受益人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其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法定继承者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第3部分:检查付款日期、付款期限和保险期限   原因:要清楚每个周期的保费日期和下一个保费扣除日期,以避免保单失败。同样清楚的是,支付期间(支付的时间)(多长时间)是否与保险时间代理人所述相同。   第4部分:了解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被保险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如果不同意保险合同的内容,可以将合同退还给保险人并申请注销。在此期间,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的申请,取消合同并退还所有保费,并仅收取基本费用。这段时间通常称为“犹豫期”。   犹豫期一般为10天,深圳该区域不同,为10个工作日。如果是通过银行渠道购买的保险产品,则为15天。   第5部分:了解宽限期   宽限期是指原始扣除的日期,但保险公司未能扣除保费,即第二天的宽限期,时间为60天,期间保险保障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当然,为了避免损害您的利益,您需要在60天内尽快支付保费(保险公司网点缴纳、银行转帐或存款借记帐户),否则您的保单将不会超过60天。保单就不具备保险保障可用了。   以上即使多保鱼给大家分享的关于签订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几点,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关注多保鱼网站的其他文章,希望多保鱼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保险合同看不懂五点教你快速看懂

4,设计合同签订的时候都要注意一些什么细节方面的东西

弄清设计收费的计算方式 设计师收费都是按面积计算的,方式可以分以下几种: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目前市场上,通常按使用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比较多,这样的收费方式对于那些得房率低的装修者而言,比较合理些。装修者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该针对这一项注明一下,因为这几个计算方式,看似只差几个字,但如果计算起设计费用来,可能会相差上千元。 设计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 在合同中,装修者应该和设计师约定好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是分四次支付的。第一笔设计费用在签订合同后,测量房子前就要支付了,一般是设计总价的20-25%或者是1000元左右的预付款。第二笔费用在初步的方案确定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50%。 第三笔费用在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20%。最后,在确认完全套设计图纸后,装修者要将剩余的设计费用都付清。 出示效果图的制作费用 有些不正规的设计合同里,会针对居室的效果图另外要求,如果装修者想让设计师出效果图,必须以一张几百元的费用来支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师的收费已经较低了,如果再送效果图,设计师的整个成本就高了。其实,通常在设计总价利润还不错的情况下,设计师都会根据设计构思送业主1—2张的主要区域的效果图。装修者应该在签订合同前和设计师协商好,然后再签字。 设计平面图纸的具体内容 在合同中,要注明设计师所制作的图纸内容。因为,有些设计合同在图纸的要求上比较模糊。一般一套完整的图纸有原始测量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气施工图、水管走向图、现场制作家具尺寸图、立面图、以及各个接点图剖面图等。如果不在合同里面注释仔细,很容易让一些设计师有了偷工减料的机会,图纸不全就会影响到今后的施工质量。 制作图纸的期限规定 当设计师测量房子后,就要做初步的设计方案,确认完初步的设计方案后,就要制作第二阶段的设计图纸,最后就是制作全套的设计图纸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清单。在这3个阶段中,装修者和设计师要商量确定一个提交图纸的期限,通常公寓房的图纸制作大致在7天左右,别墅等大面积的住宅,期限的要求可以适当延长些。有了期限的要求,对设计师就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装修者保障自己利益的依据。 设计师提供服务的内容规定 设计师的服务从开始设计——施工——家具软装,直到业主入住前都要有的。通常情况下,开工前设计师要做设计交底工作一次,施工阶段,设计师应该保证有两至三次的现场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是一次。但是,有时设计费的多少决定了设计师服务的项目,因此装修者如果要确保自己利益,就必须在合同中注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要求。资料出处:www.cszx5.com

5,找店面签合同时我应该看合同上哪些东西该注意什么与房东怎么谈

签定合同之前要做调查  1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 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 (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 (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 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5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 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 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 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 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6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 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 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 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7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签定合同之后的疑虑  8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 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9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 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10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违法;如果打官司,你们胜的机率非常小。

6,保险合同怎么看

保险产品的“说明书”有多难搞,我想很多伙伴都感同身受。很多小伙伴在投保前,听到销售人员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解后,心甘情愿掏了钱,若干年后才发现买错了,或者出险了赔不了。其实并非保险合同骗人,只能说自己最初确实缺少对条款的更深层理解,甚至是“轻信”了一些不专业的从业人员的销售套路,到最后吃了亏。所以今天的内容,象菌就来手把手教大家如何看懂保险合同。一、投保前有哪些是你必看的?头回接触保险的朋友们,多少会对保险有抵触心理,毕竟和合同沾边的,都是密密麻麻的条款,读起来晦涩难懂,不好理解。但是,这里要先给大家泼个冷水,因为合同确实是购买保险前必须要了解的内容,下文会详细教大家该如何读懂保险。产品条款固然是整个保单的核心部分,但除了产品条款以外,我们还有一些其他内容需要了解,比如说:1、投保须知这部分通常和保险合同是分开的,但其中也会有很多重要的说明,比如说免赔额及赔付比例、承保年龄、等待期、投保区域、职业限制、医院范围等更为细致的补充说明。2、责任免除此外,部分产品还会将责任免除部分单独拎出来做补充说明,比如说特定场景、特殊情况下的免赔。比如说意外险个别产品会对摔伤有高度限制,几米以下是免赔的,这些都需要在正式投保前了解清楚。3、健康告知健康告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线下投保来说,会有专门的保险销售人员进行问询和沟通;但对于线上自主投保来说,就需要消费者自己去评估,毕竟能否通过健康告知也是决定后续能否顺利理赔的前提条件。因此,一定要仔细辨别,如果有拿不准的情况可以选择人工客服咨询,切勿盲目自行判断或者不如实告知。相比而言,这三部分内容大多简短,也便于理解,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难点还是在产品条款这部分。但投保一款产品前,又务必先了解其中的条款,只有自己清楚明白,才能更好的评估是否值得投保。接下来,就和大家聊聊,如何读懂产品条款。二、三招教你快速看懂产品条款一份产品条款,起码都是十几页、甚至几十页篇幅,拿在手上确实有点不知从何看起,下面象菌就教大家几招,快速正确的看懂产品条款。产品条款中一般会明确列明保障什么,不保障什么,如何理赔,如何缴费,现金价值等,所以我们可以事先将这些内容进行分类,按类别看会更有条理。第一招:看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这一章,主要是要告诉你这份保险都保障什么。因此,无论谁跟你承诺,这份保险能保什么,有多好,都不一定确切靠谱,唯一能给你标准答案的就是保障责任这块内容。这里,象菌建议大家一定要耐下性子认真研读,毕竟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不管谁和你推荐的产品,承诺了哪些责任,而是完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考评。第二招:看除外责任如果说保障责任是一份保险合同的心脏,那么把除外责任看作是胆肝脾肺一点都不过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大多写在除外责任条款上。一般来说,对于人身险产品来说,故意伤害、故意犯罪、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遗传病、先天性畸形、艾滋病、战争、核爆炸等等情况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是不予理赔的。第三招:看四个时间犹豫期:一般为10-20天,在这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不合适,申请退保会退还所交保费,一般犹豫期之后退保只退现金价值。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时期。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中止期: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
保险合同就是保单+条款组成的。先看保单的概要,再看条款具体的描述,so easy!
我们来解释一下常见术语。 投保人,说的是买保险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你花钱给你爸买保险,你就是投保人,你爸爸就是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说的是,保险公司必须赔钱的各种情况。 除外责任,指的是保险公司不用赔钱的各种大小事宜。
保险合同怎么看?任何东西都有主次之分,保险合同也不例外。我们想要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一字不落地看下来,对于谁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然如此,我们只要找到保险合同中最重要的几个关键信息看了肯定不会错。一份保险合同一般都包含保险条款、投保单、客户服务指南和人身投保提示书,哪部分属于最重要的内容呢?当然是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保险单是何物?保险单里面有我们的个人信息和保险产品的全部信息,我们通过保险单可以知道被保人是谁、保障有哪些、保障期间有多久、每年保费多少钱……保险单一旦生成,会有一个保单号码,这个号码是唯一的,我们可以通过这个保单号码查询到合同里面的全部内容。保单上哪些内容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呢?1、保单上的个人信息保单上的个人信息主要是投保人、被保人、收益人以及生效时间。这里投保人一般是指买这份保险的人,被保险人就是这份保险保护的人,收益人就是被保险人出险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保单上还有生效时间,很多人以为保险一旦投保就意味着生效了,然而并不是每一份保险都是立即生效的,保险险种不同,生效时间也会有差异,通常意外险次日凌晨会立即生效,但是像很多人身保险都有等待期,只有过了等待期,保险合同才称得上是生效,不然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2、保单上的产品信息除了要关注保单的个人信息,还要关注保单的产品信息。比如你买的保险究竟是重疾险还是医疗险,很多人买完了也没有搞清楚自己买的究竟是什么险种,你买的保险金额是多少,是30万的还是50万的?你每年需要交纳多少保费?这些内容都可以在保单的产品信息里看到。除了这些比较浅显易懂的,有的保单上还会有特别约定,特别约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条款和特别约定有冲突,是以特别约定为准的。所以大家在查看保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单上特别约定的部分。现如今网上保险销售火热,但是很多朋友担心网上买的保险电子保单不具备法律效益会不会影响理赔,小编在这里说明下,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一样具有法律效益。保险条款应该怎么看?保险合同里面的内容不仅结合了金融、医学还有法律方面的知识,是非常严谨的。保险条款少说有几千条,这么多的保险条款里面,如何大海捞针获取我们认为有意义价值的东西呢?可以重点关注这几个方面: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现金价值。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很好理解,就是这份保险到底保障哪些?比如意外险是保障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重疾险是保障重大疾病的,医疗险是保障疾病医疗的,财产险是保障财产安全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2、责任免除除了要知道我们获得了哪些保障,还要知道哪些保障没有,责任免除是指这些责任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的,比如像一些违法乱纪、吸毒酗酒、感染艾滋等一些极端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的内容一般会用粗体显示出来,这部分内容也是非常关键的,大家要仔细留意。比如意外险,责任免除里面肯定会写酒后驾驶导致的意外,意外险是不赔的。3、现金价值短期险是没有现金价值的,但是长期保险一般都会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退保的时候会用到,比如很多人交了几年保费想要退保了此时保险公司给你退的钱就属于现金价值。很多人在退保时会发现自己交了几年保费怎么也有几万了,可是退到手里只有几百,我们交的保费包含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承担风险的部分,一般保险合同里面都会有现金价值表,想要退保的朋友都可以对照着现金价值表看看自己可以退回多少钱。对于买了保险却不清楚保险规则的朋友,一定要花时间好好看看保险合同条款,不要等到需要的时候手足不错。引自:网页链接满意请采纳!
保险合同条款经常是厚厚的一本,普通消费者通常不得要领,不知哪些是关键,索性就不看了,结果大部分人即使买了保险,也搞不清究竟保了什么。其实,看保险合同,最重要的只有三部分:  第一要看保险利益,这部分约定了被保险人能从这份保单中获得哪些利益保障。  第二要看责任免除,这部分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普通人在投保时都是想当然的认为保险只有保障利益,而忽视了免责条款的存在,保险公司提出了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从事攀岩、潜水等危险运动时出现的意外伤害就不予赔偿。对这部分,投保人要事先搞清楚,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第三是要看释义,前两部分中可能涉及了一些容易引起歧义的专有名词,在释义中会有详细的解释,对这部分,投保人也要仔细阅读,不清楚的内容,在投保前要让保险公司的人员解释清楚。  搞懂了这三部分,投保人的利益基本上就能有所保证了。  严格地讲,保险公司制定的条款都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核准,而后又要公之于众,欺骗客户的可能性并不大,尽管保险条款有些专用术语,但消费者只要稍加留意,还是能够搞懂其中含义的,关键是消费者千万不能只听保险销售人员的介绍,一定要按上面的说明找出保险合同的重点,自己看明白,以免权益收到侵害。  希望对楼主有用处。

7,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当我们去澳洲买房的时候会涉及很多购房步骤,其中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在澳洲买房一般会找律师,但是作为购房者来说,我们也不能完全不了解,对于在签订澳洲房产合同方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每一个购房者应该也必须要了解的。在澳洲买房更是要小心,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前提是合同一定要规范,对于合同的规范要求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而且和国内还是有区别的,签订澳洲房产合同规范有一大本,其中的有些内容可能是你在国内买房时没有见过的。一、合同规范要求1、原始材料:关于欲购的房产所占有的土地、面积、历史上曾经在这块土地上发生过各次交易的卖主的姓名,贷款的机构等。2、政府出具的计划信息:它告知这块土地的被批准的使用用途,即是否能用于居民居住地,还是可用于经商或可再开发。3、澳洲房产税费支出:房产是否还有以前发生的贷款,各项开销,比如市政税﹐水费等。4、政府出具的建筑许可:过去七年中针对任何新建或改建项目所下达的建造限制、建筑许可。5、其它附属协议:与该房产有关的与它人的协议﹐例如房产周围的围墙方位、面积、高度,以及是否允许你再在属于你的房产范围内建你需要或可能需要的附属建筑物等。二、合同正文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正文内容我们必须要仔细阅读,每个细节都要准确无误,尤其是涉及到钱财、权益方面的内容,当然了在签订的时候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对合同进行审阅,一般买家律师会详细为你介绍合同,包括为你讲解其中的风险、责任以及义务,一般卖家也会有律师在场,如有问题可以相互协商。在合同正文方面尤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内容:1、价格:必须要在合同上明确标定价格3、动产:属于你在购房时合同中标明的可移动的所购房产内包含的所有财产,如窗帘、电器设备配置等。4、特别要约或规定:如您的贷款条件、方式(澳洲房产贷款相关)。房屋质量要求的特别标准。以及一切在最终成交前。卖方责任范围内应做到的事。5、附属设施:售房合同中必须详细载明您认为应该归入购房权益的附带设施和相关用具。就例如附属设施中的活动铁皮房子等。当然了除了以上这些,在合同中还要考虑有没有对你不利的内容,包括房屋本身以及使用方面的内容,如有有一定要提出,尤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应该及时协商解决。三、澳洲购房合同中的“冷静期”在澳大利亚买房签订合同有一个冷静期,也许你不太了解,但是它的存在对于买家来说其实是非常有用的,在冷静期内我们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例如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准备购房资金或者是联系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等。除此以外,在冷静期内考虑清楚自己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在冷静期内取消合同只需要支付较少的赔偿,不同州赔偿金额不同,例如新南威尔士州为房价的0。25%,维多利亚州为房价的0。2%,但如果是在冷静期外就算是违约,那么需要赔偿房价的10%以及额外的赔偿。我们要知道该冷静期是由各法案赋予的,一旦与卖家签订购买住宅房屋的售房合同,即合同生效后,就会自动产生冷静期,无需额外注明。四、海外买家签订合同方式对于很多中国买家来说,如果人在国内,那么如何及时有效的签订购房合同呢?其实在澳洲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买家自己亲自前往澳洲签署合同,对于许多境外买家无法亲自飞赴澳洲当场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完成合同的签订。方式1、签署影印件:代理律师用买方签署的合同的影印件进行交换合同。这种方式的优势是方便直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卖家都会同意这种方式。方式2、授权委托书:买家事先可以通过设立一份授权委托书,委任自己在澳大利亚的代理人代表自己签署购房合同。这种方式更受信任,但这种方式相对繁琐,需要有法定见证,买家必须在一位法定见证人面前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该法定见证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以上签订澳洲房产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每一个准备在澳洲买房的购房者都应该了解的,并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注意,不要以为是多此一举,这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着想,更多澳洲购房问题,大家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直接获取澳洲购房顾问的帮助。相关文章: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签订合同应明确合同主体、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合同订立和履约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应注意选用合适的合同文本。目前较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1、保证问题。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签订合同时要注意:①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②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2、抵押问题。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3)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3、定金问题。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4、预付款问题。预付款是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预付款可以折抵货款或酬金;如果合同不履行,预收货款的一方应如数退回预收的货款及利息。有几个问题应引起合同签订人的注意。(1)正确认识预付款的利弊。在某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购买市场紧缺的原材料、产品,预付一部分货款的确奏效。(2)预付款的适用范围。一般情况下,预收预付货款是不允许的,只有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才能采取预收预付款的办法。(3)要注意区分预付款与定金。预付款的预先给付与定金的预先给付在表面上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有原则的区别5、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6、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为较少和避免在经济交易活动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详细写明当事人的情况,关系到区分合同的当事人是谁以及在发生诉讼时判断对方是不是与你签订合同的一方,谁有资格参与到诉讼或纠纷当中。当事人的地址也要写准确,这关系到发生诉讼时哪个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辖权问题。(2)合同中的具体经办人、授权代表或项目经理的问题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基本是由具体经办人、授权代表或项目经理来实际办理的,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要签署许多文件。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或经办人离开对方单位,而对方单位又拒绝对经办人签署的文件予以认可,那么这些文件的效力将发生争议。为避免上述情况,建议在签合同时加上一条:“本合同的具体经办人是某某某、男(女)、经办人的签字样本是:***。该经办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文件,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的标的合同的标的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合同中要把标的物的情况写清楚。如要加工某个产品,就要写清楚产品的名称、规格、外观尺寸、颜色、光洁度以及内在的技术要求等。除了使用文字说明以外,有些还需要精确、清楚的图纸来表达。3、质量和数量质量主要是指:合同要求标的物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比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通常标准等。标的物的数量要准确,准确的数量包括数字和科学的计量单位。不仅要使用双方合意的计量单位,还要确定好计算方法,否则容易出现纠纷。4、价款和酬金标明价款的时候,要写清楚单价和总价。如果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进行预算变动,比如装修合同,要约定发生增项、减项时,应该怎么计算单价和总价,这些都要有个说明。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是对合同当事人义务完成的时间要求,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重要因素。期限应该是明确的。最好能用日历上的日期来确定,只要到这个日子,就应发一封函来催,来主张权利。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要准确到某省某市某区某路某号院内。履行方式双方要协商出具体明确的方式。6、违约责任这一条款的意义在于可以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使守约方的损失减少到最低,所以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7、解决争议的方法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诉讼。仲裁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因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参与者应对外保密,因此利于保护商业秘密。8、当事人的其他约定除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律的强制性义务之外,双方还必须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比如声明保密、声明真实等。还可以在合同中承诺不另行委托他人或变相允许他人参与,可以约定送达文件方式。9、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国家标准、批文等应当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合同附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另外,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等,虽然不是合同的一部分,但亦与合同有关,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可列在合同之后。二、合同内容签署后应注意的事项合同的具体条款确定后,当事人要在合同中签字、盖章。要注意的是:首先,如果需签字盖章的合同是多页时,最好每页签字并加盖骑缝章,防止一方更改合同内容。合同中涉及的技术图纸,也要签字、盖章;其次,如双方需在以后的合同中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来签署单据的,在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人以及具体办事人员签字的样本,以备核对。
晕.这个你们学校应该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吧.不然你们出来多恐慌. 我觉得首先合同必须写明你的违约责任和工作内容.以及工资规定.这是根本的东西.当然还得遵守法律 具体的我给你找了这些你看看 签的合同须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会遇到困难。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等。 关注内容应仔细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将合同内容与相关的具体规定比对。如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关系的规定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对于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内容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是因为,《劳动法》虽将工作内容作为法定必备条款,但法律法规及红头文件未对此做出明确具体规范,需要求职者多花费些时间和精力。因为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多是转换为岗位和工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且用人单位希望用尽量大的外延或者概念表示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和工种,如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或服务人员等。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粗,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这需要当事人做好适当的心理准备和能力储备,否则,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求职者提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标准,应注意知己知彼。知己就是应结合自身的条件,包括学历、技能和身体素质等;知彼就是应掌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劳动力市场价位等。通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给出低位数、中位数和高位数三个指标,求职者不可漫天要价,以避免为签约设置障碍。莫忽视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对于试用期、培训、竞业禁止的补偿、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应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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