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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血液中心的一法二规是什么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献血法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实验室管理办法

2,血液包装袋上需要注明

血液包装袋上标明献血者姓名的传统做法将被献血编号或条形码所取代,这是新的《血站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是为献血者采取的信息保密制度。 据了解,《血站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已经实施六年的暂行《血站管理办法》将废止。新《办法》与暂行《办法》相比在三个方面有较大改变:第一、规定血站由人民政府设置,实行政府设置垄断;取消基层血站设置;保留极少数中心血库。第二、将原办法中对血站的执业许可全部交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三、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纳入《血站管理办法》。
不明白啊 = =!

3,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管理职责

2.1 必须建立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和严格监控。质量体系应覆盖所开展的采供血和相关服务的所有过程。2.2 质量体系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3 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法定代表人为血站质量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应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监控和改进,包括制定和颁布血站的质量方针,在各相关部门和层级建立质量目标,确保体系所有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备过程都能符合所需的受控制条件,及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对质量体系及其执行效果实施监控、测量、分析和改进。2.4 法定代表人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确保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记录和保留管理审核的情况和内容。

4,血库管理法律法规

血液管理是有相关法规的。199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百度搜索即可)。血库管理只能是单位自行订制的规章制度,没有升级到国家级别的法律法规。
http://www.ddooo.com/softdown/819.htm 管理制度 (一)血的采集、制备、保存与发放应符合卫生部制订《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血库必须具备的工作制度 1.职工守则。 2.各科室工作制度。 3.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4.血采集单位的认定与管理制度。 5.血供者的隐私保密制度。 6.检测出的输血传播病源微生物的登记制度。 7.各种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发放制度。 8.各工作环节交接制度。 9.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0.血的包装、低温保存、运输及发放前的质量认定、核对、发放制度。 11.血的报废制度。 12.各种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 13.各种器材、试剂与药品采购制度。 14.各类药品与试剂的使用、制备的检定制度。 1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专用制度。 16.各种衡器、量器计量管理制度和检定制度。 17.资料、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制度。 18.科研管理制度。 19.污物处理制度。 20.各种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1.各种库房管理制度。 22.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23.安全制度。 24.各级行政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25.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三)技术操作规程 1.各项业务技术操作规程。 2.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卫生、消毒及灭菌规程。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四)质量控制要求 1.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各部门质量控制标准。 3.血库应参加卫生部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评估。 4.血库应参加各脐带血库间的质量评估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献血活动加以规范。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血液...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等,负责指定的服务区域的采...

5,单采血浆站需要设置什么科目

一、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请(含选址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置意见及机构性质); (二)《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三)《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置;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1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相关文件。 申请设置门诊部以下(含门诊部)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可缺少上述3、4、10、11、14项内容。 (五)选址报告: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六)建筑设计平面图; (七) 设置申请单位(人)的基本情况证明: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原单位离职或退休证明;由两个法人共同申请的,应提交有效的合同书; (八)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提供《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设置医疗机构的个人提供《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证明单》; 申报资料均以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内容准确完整,不得涂改。表格式资料,表格中若无相关项目,请填短横线“—”或无,不要空项。 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前后一致。申报资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送审,资料一式二份。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血站管理办法》等。 四、受理条件:医疗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的设置。 五、公示流程::1、审查 2、受理 3、现场勘查 4、核准 六、服务指南: (一)服务承诺:自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受理地点:运河东路38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局窗口,电话:81009916。 (三)申报资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送审,资料一式二份。 七、具体表式见附件: (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格式见附件二); (三)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证明单(格式见附件三)。

6,血站的做法违法吗求相应法律法规

血站的做法违规,既然已经有相关部门的证明,就应该可以变更。如果不同意变更,请他们拿出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来。拿不出就必须变更,他们这是不作为的行为,可以上告至上一级卫生管理局。
指的是:《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比如《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为:一、总则1、为确保医疗和应急用血的质量,保证供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供血者每次采血前须进行体格检查。2、供血者体检及化验应以采供血单位的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3、供血者与供血浆者应严格区分。二、供血者体检标准1、年龄:18~55周岁。2、体重:男≥50kg,女≥45kg.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5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40mmHg.4、脉搏: 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5、体温正常。6、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以上。7、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8、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轻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大者可合格)。9、四肢无严重残疾,关节无红肿及功能障碍。10、胸部:心肺正常(包括心脏生理性杂音和肺结核钙化二年以上),必要时作胸部透视。11、腹部:正常,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三、供血者化验标准:1、血比重筛选:硫酸铜法 男≥1.052, 女≥1.050.2、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Rh阴性率高的地区应作测定。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初  筛 酮体粉法阴性血液检测 赖式法:≤25单位。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试剂灵敏度≤lug/ml)。5、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阴性。6、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阴性(高危人群)。7、梅毒试验(RPR法或TRUST法):阴性。8、采出的血液要进行化验全项检查。四、供血者接受免疫后供血的规定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免疫者最后一次免疫后二周,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后四周,或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免疫者应于最后一次免疫后一年方可供血。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后4周方可供血。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免疫不需推迟供血。五、有下列情况者暂不能供血具体: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及月经失调、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3、感冒、急性胃肠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病愈未满三个月者。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5、与传染病有密切接触史,自接触日起延长到该病最长潜伏期。6、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一年内者。7、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者。8、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六、有下列情况及病史者不能供血1、有美尼尔氏综合症者。2、有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有肝炎病史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但甲型肝炎(转氨酶连续三次化验正常)一年后可参加供血。4、有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史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者(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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