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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是什么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财产保全是什么

3,什么是财产保全

人民*在诉前或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实现,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而对争议的标的物或有关财产采取一种限制处分的临时性法律保护措施,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从诉讼开始之后至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之前,人民*所进行的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之前对有关财产进行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时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 在人民*宣告判决后或者判决书送达后的上诉期限内,发现当事人有转移、隐藏、出卖或毁损财产等情况,认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均可由第一审人民*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对上诉的案件,第一审人民*在上诉期限内所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应及时报送上诉二审*。

4,什么是诉讼保全如何申请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2.交通肇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侵犯财产权益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保全担保  1.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先行停止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怎样诉讼财产保全

您好。可以的。在对方不愿负责,可能会转移、隐匿、出卖或毁损财产时,当事人可以向*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适用诉讼财产保全的程序: 第一,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申请,一般应采取申请书的方式,申请书应写明需要保全的原因、请求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或价额、财产所在地等。如果提出申请书存在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 第二,提供担保。如果人民*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 第三,人民*对申请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查。 第四,对符合条件的,人民*符定准予保全,并执行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定的,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五,解除。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如果他们不愿意补偿你可以先不腾房,先留置房产,在对方起诉的时候你可以进行反诉要求补偿;诉讼保全可以进行,如果对方没有财产或者转移财产可能导致无法执行的话;但是诉讼保全*会根据需要要求你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我认为还说不到保全这块,因为这只是保证执行的,不是解决纠纷的。
逸飞法律解答:不愿付出的补偿,你父母是否有依据,双方可曾对补偿达成协议,如果有,可依协议起诉,而财产保全,必须针对有关联的财物,可在起诉后和法官交流,提交申请,*有审查过程。
诉讼保全是有条件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方有转移财产可能或者逃避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可能,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一般要提供相应财产作担保
得分情况啊,比如您起诉二万保全扣的房产,对方提供二万的存单就可以解除扣的房产啊,您又追加诉讼五万就还可以扣他的房啊

6,*财产保全流程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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