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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医院打医疗官司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记得只追究对方医疗过错责任就可以了,不要追究医疗事故责任。
会 的

和医院打医疗官司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2,医院最怕哪个部门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卫生局举报电话是12320,卫生局投诉方式包括: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2、可以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1、 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2、 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3、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4、 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5、 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由本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6、 负责组织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7、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院最怕哪个部门投诉电话

3,大多数医院为什么怕打官司

医院最看重的是声誉,打官司的判决是公开的,现在的患者看病前都会在网上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医院的负面信息.
丢人丢到判决书上。
你好!在此情形下,医院最希望的就是患者打官司大多数医院怕打官司?你搞错了,所以能告赢医院并得到满意处理的极少,,是患者怕打官司,医院巴不得患者去打官司 因为现行的医疗官司所遵从的规则大都由医疗专业人员制定,特别是医疗鉴定,肯定是自己人帮自己人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大多数医院为什么怕打官司

4,打医疗纠纷官司医院最怕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的话,医院一般比较担心害怕以下事项:第一,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第二,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第三,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第四,医生害怕民事赔偿。【法律分析】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说实话不管是家属还是医生都是不希望看到的。当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病人和医院两边协商不好,这不仅仅是医生的事了,医院也应该负起责任,对病人要给予赔偿,如果两边谈不妥的,这个医院有可能要承担起法律责任。所以身为院方在平时更应该去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有效的去避免呢?第一步:就是提升管理的水平,重视发生这种事件的严重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医院每个职工的自觉守法性,更能直接影响到病人对这个医院的看法是不是有能力去预防这种事件的发生。第一个:领导者要重视单位每一个职工的工作是否到位。很多时候发生医疗事件的原因都是忽视了的地方,当一个被忽视的地方一直没有去发现并且改善是最可怕的。所以领导者应该要让每个职工积极的去做事,改善不好的地方,积极的做好预防方案。第二个:就是每个领导者应该以身作则,积极去去学习相关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最新出的规定,以便单位能够发现自身规定的不足。所作的工作必须都合法,按照最严格的要求去要求每个职工。第三个:每个岗位上的人,都应该跟着领导指引的方向,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范围都是非常需要的。什么时间做什么事。医生更加应该跟病人的家属提前说明手术的各种风险,要合理有效的去跟病者家人去沟通。只有医院每个职工都非常清楚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且做好这些才能没有死角,才最好最有效的去避免那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5,医疗纠纷诉讼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诉讼注意事项: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6,关于医疗纠纷

你手术所花的钱是盲肠炎导致的,不是人家延误诊疗所致的。不过延误诊疗所导致的病情恶化所带来的经济和精神方面的损失,你也可以要求赔偿。你的这个案子,患者没有造成大的损害,也就没有诉讼的必要了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和医院协商和解,看医院怎么处理,如果医院不处理,或者消极处理。可以向医院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医疗损害。
盲肠炎就是阑尾炎,阑尾炎有一个典型的症状就是“转移性右下腹疼痛”,也就是说,在发病的早期,患者表现的不是右下腹疼痛(阑尾在右下腹),而是脐周疼痛,因为到新华医院就诊的时候,发病还是早期,所以临床表现不典型,没有及时发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再一个是如果发现是阑尾炎也不一定都是手术治疗,一般也是保守治疗,保守治疗也是用消炎药品。好的一点是没有给患者造成什么后果。

7,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

一、医疗纠纷防范 (一)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二)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医护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 (五)加强实习生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六)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七)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程序等,便于医护人员掌握相关事宜,做好自我防护,并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 (八)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一)处置原则: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谐、效率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处理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科室解释、协调: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做好处理工作。科主任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必要时汇同主管医务人员组成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向病人及其家属作好解释、劝说工作,尽可能化解医疗纠纷。 2、纠纷办、医务科/护理部答复、协调处理:针对科室汇报或患者直接来信来访的医疗纠纷,负责调查、答复、协调。 3、依法处理:针对不能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患方或医院提出法院诉讼,纠纷办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院诉讼相关工作。 4、第三方协调: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作为独立第三方介入医患纠纷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平等对话的沟通平台,把医患纠纷纳入理性解决问题的渠道,推动医患纠纷更快更好地化解。

8,医疗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医疗纠纷,诉讼是一种最权威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在诉讼中积极举证的,这样人民法院才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认真审理案件,医疗纠纷诉讼中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发生医疗纠纷时,调解的方式如下: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可以要求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双方共同签字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2.医患发生医疗纠纷,向法院诉讼,法院可以凭介绍信复印病历(全部)以作为证据使用(评判医院方面是否有过错)3.正常情况下,医院应当在病人出院后允许患方复印病历(客观病历,不包括病程志、术前讨论),这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执行,无权阻止。4.如你述,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未提复印病历要求,但因为诉讼医院方向法院提交了病历资料,医院方没有推定过错的。

9,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

为防止不良医患关系的发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防止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疗纠纷防范。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2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3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4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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