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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有哪些基本程序

有立案,上诉,开庭,申诉,举证,答辩,不知道你说的是诉讼程序还是案件审理程序,还是民事办案规定,所以很难回答.请你说明白点.

2,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

噻嘿,你好,对于你所问的是一个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这可不是一下能讲清楚的,如你有时间的话,我建议你在网上搜下“民事诉讼法”,再看一遍“民事诉讼法”的法条,你自然会明白的,在网上由于篇幅有限,不能一一为人解答,请见谅!!简单地说,民事诉讼程序分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等、

3,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

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具体如下: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2、*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

4,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

支付令是最快的,发出十五天后就生效,等同于判决书,要不一审就是六个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为以下几个步聚, 1. 民事诉讼的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人民*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4.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民事诉讼进入庭审阶段。 7.*作出判决或进行调解.

5,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

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3、开庭审理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确定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吧(自诉案件).如果不是,那么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等.你去*立案时就清楚要交些什么材料了.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为以下几个步聚, 1. 民事诉讼的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人民*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4. 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5.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6.民事诉讼进入庭审阶段。 7.*作出判决或进行调解.

6,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一、人民*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 十一、第二审人民*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一)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二)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 (三)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 十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回第一审人民*。 十三、第二审人民*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移送的卷宗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二日内填写收案卡片,统一编立案号后,移送审判庭。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庭长批准后将案件及时退回第一审人民*,或者通知第一审人民*补充材料;第一审人民*应当在三日内补充完后移送第二审人民*,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二审立案期间。 十四、应当由人民*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调查核对。人民*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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