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一年怎么起诉,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偿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0 12: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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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赔偿吗
不可以,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且工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 劳动能力鉴定步骤、时限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 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 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 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曰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曰。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1.请问当初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并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我在工厂出了工伤事故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了现在我该怎样起诉
在工厂出了工伤事故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了,如果过了一年,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了,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厂叉车事故,算工伤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请问申请工伤都已经过去一年了我想去法院起诉怎么起诉去哪里做
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经过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你申请的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你好,1、用人单位未按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1、关于他未上班是否需要支付工资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关于是否可以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等级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 第26条规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也就是说个人不服鉴定结果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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