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请教刑法学选择题

法益就是法所保护的一种利益。此题选择C选项

2,刑法单选题和多选题

3、B4、BC
搜一下:刑法单选题和多选题

3,一道刑法试题谢谢

单项选择题,题目错了。不可能,如果是选正确的还好。我不知道你咋那儿看的书,但是肯定不可能是单选!不管我说的对不对,管辖的效力,不可能用到三个原则。这题是选bcd,对于美国人的管辖权是属地原则。判断管辖原则时,首先看属地,然后看属人,如果还没有管辖权,就看保护原则,都没有管辖权最后看适不适合普遍原则的要求。这题,属地原则中的地包括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而犯罪发生地应当作最广义的理解,既包括犯罪行为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地。此题适用属地原则,就解决了,所以不会用到其他的原则!

4,刑法学推荐练习题

方正出版社和人大出版社有配套教辅书籍,都是题目,前一个是北大出版社红皮书的配套,后一个是人大出版社教材的配套辅导,希望帮到你。另外好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也有教辅,你看看去。
《民法60讲》(李建伟编著)《刑法48讲》(袁登明编著)《诉讼法·司法制度51讲》(汪海燕 郑其斌 马明亮 向高甲等编著)《专题讲座配套练习》前三本主要是重点内容与习题的相结合,最后一本是专门的练习。如果你仅仅是要通过学校的期末考试,那上面四本足够了。如果你是想备战司法考试,那你就还需要配备相应法条以及历年真题解析。想考研的话,就还需看你报考的学校及专业。如有问题可追问,望采纳

5,刑事诉讼 试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所以22选C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3选C 对于24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可以是公检法,而执行机关是*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 所以24选C。 25题选A 三日内补送27题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的只能在一审中,所以选A28题则选择的是C希望我的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满意请设为最佳答案,谢谢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事不二罚。因此,由于第一次的行为已经受过治安处罚,就不能再进行刑事处罚,即不能在对此行为定罪量刑。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第一次处理的畸轻,必须建议原处罚机关撤销原处罚决定,才能将二次行为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只对第二次行为定罪量刑的时候,会将第一次行为作为前科考虑,作为一个量刑情节。一般来说,没有前科的处罚会较轻,有前科的出发会较重。

6,一道刑法题并分析一下

ABC 注意此题是选错误项。 夫妻两人因其捡孩子的行为,致他们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而他们共同将孩子遗弃在民政局门口,属于遗弃行为,且放在民政局门口无法预见孩子死亡的后果,故只能是成立遗弃罪,因双方有共同的故意和行为故均成立遗弃罪。本题只D选项正确,故选ABC
甲女和甲男都构成犯罪 ! 他们把小孩抱回家喂养证明他们已经接受了那个小孩!既然接受就应该对小孩的生命即健康履行责任。 当他们发现小孩患有白血病无钱给小孩治病时应用正确的方式即时向有关部门求助而不应该把小孩丢弃在民政局办公楼里至小孩生死于不顾!
因为她把孩子捡回来了,就对孩子有照管的义务,这个时候把孩子丢走,涉嫌遗弃罪,但如果是丢在荒郊野外,就涉嫌故意杀人,因为丢在荒郊野外,孩子被发现并被救助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个是可以预见的。
C 明知其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而作为的 构成故意杀人罪,实际他门俩都有 而孩子是女捡的,并对其喂养,情形教轻, 你说的他们一起把孩子放在楼里,遗弃和故意杀人都有成分,这道题题意模糊

文章TAG:刑法  试题  请教  刑法学  刑法试题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