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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和民事审判的区别

最直接的就是根据其内容规定不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而民法是实体法因为民事诉讼法解决的是程序方面的问题,而实体法解决的是现实的生活中遇到问题我们怎么去解决。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民事诉讼法发是调整诉讼活动的

2,民事法庭的审判程序

没关系,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因为你已经提起诉讼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如果这次*一直拖,可以有二十年除斥期间,如果给你了中止的裁定,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就是说又变成两年了,至于今年是不是能结案,看起来悬
已经开庭审理了,很快就会结案,一般自立案起不应超过半年,对方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有什么oo

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为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依法作出和宣布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所适用的程序。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在普通程序中,又分为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小程序。在开庭审理中又分为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等阶段。
一般说民事审判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
同意幽默秀才的意见
1 庭审准备 2 法庭调查 3 法庭辩论 4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二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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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诉讼法审判原则

民事诉讼法审判原则一、不告不理原则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二是*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二、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我国宪法、人民*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指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庭审调查。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四、审判及时原则审判及时,是指人民*审判案件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而且应尽量做到快速结案。五、集中审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间断审理原则,是指法庭对各类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上应当持续进行,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以外,不得中断审理。

5,民事审判一审程序中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9、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0、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1、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1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必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庭纪律进行诉讼活动,服从审判人员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必须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第三人基本同原告。

6,我国民事审判的具体步骤

我国民事诉讼法共规定了八种审判程序,其审判组织形式分别为: 1、第一审普通程序:人民*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 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 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2、简易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第二审程序:人民*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 人数,必须是单数。 4、再审程序: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 由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 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 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审理再审案件,应 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5、特别程序,包括(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公民失踪案件;(3)宣告公民死亡 案件;(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审理程序;(5)认定财产 无主案件。特别程序中,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其他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庭,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按照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6、督促程序: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人民*只对申请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形式上的审 查,不传唤被申请人,也不进行开庭审理,案件由一个审判员独立审理,并实行一审终 审。 7、公示催告程序:在公示催告阶段,审判组织可以适用独任制,而除权判决阶段,则必须适用合议制。 8、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实行一审终审。
案件受理后,法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同时在所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中告知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当然你也可以不答辩。在举证通知书中给你指定一个时间的举证时间,一般简易程序审理可以没有三十日,普通程序审理应该有三十日。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如果你认为时间不够,可以请求法官多给一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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