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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别管辖恒定是什么意思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按级别确定案件管辖权,划分上下级*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级别管辖恒定是什么意思

2,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有哪些

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管辖的问题。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有哪些

3,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仲裁既无级别管辖也无地域管辖,能否仲裁取决于是否有 有效地仲裁协议. 《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五言古诗贼退示官吏·并序(元结)同从弟南斋玩月忆山阴崔少府[1] (王昌龄)

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

4,级别管辖标准

(一)基层人民法2113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管辖的除外。(二)中级人民*5261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4102案件,中级人民*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1653基层人民*审理。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专。(三)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属、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简述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1、案件的性质。  重大涉外案件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涉外案件,专利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业性强,在性质上也不同于一般案件。这些性质特殊的案件,应当由较高级别的人民*管辖。  2、案件的繁简程度。  因而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有必要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将简单的案件分配给低级别的人民*,将复杂的案件分配给级别高的人民*。  3、案件的影响范围。  案件的影响范围愈大,受理该案件的人民*的级别愈高。
我国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程序是一审在基层人民*,二审在中级人民*。但是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复杂程度和社会观感等因素,有级别管辖的特殊规定,分成三部分:刑事诉讼法上:规定一审在中级人民*的情形是:(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2)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外国人的犯罪案件民事诉讼法上:规定一审在中级人民*的情形是: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上:应当由中级人民*的一审案件是: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

6,*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有何具体规定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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