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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协议了但是我想反悔怎么办

约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合同无效。
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随时可以反悔;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对男女双方都有约束力

签协议了但是我想反悔怎么办

2,签了离婚协议想反悔怎么办

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反悔,可以不去办理离婚手续,这个离婚协议因离婚不成就生不了效。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反悔到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1. 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随时可以反悔;2. 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对男女双方都有约束力

签了离婚协议想反悔怎么办

3,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如果签署了离婚协议,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并未产生效力,可以反悔。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了,能不能反悔需要依据离婚协议的不同内容而定。首先,离婚本身不能反悔,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知,复婚不仅必须双方自愿,还必须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其次,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再次,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去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法院将会驳回。综上,如果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即应当遵守,如果在离婚一年内因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而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协议。

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4,协议离婚又反悔怎么办

(1)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2)后悔离婚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5,签完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出现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是对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共同债务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分配、抚养费承担等约定反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持离婚协议以及其他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解决。《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感情破裂的只有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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