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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抚养问题

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和非婚生子享受同样的法律权利,你可直接到*起诉,用法律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只要他是孩子的生身父亲,他就有责任和义务抚养这个孩子,义不容辞!如果拒绝抚养,*会强制执行。
没资格争取,再说也不是第三者的孩子她要什么抚养费?
和已婚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估计要通过法律手段才可以。 可以去百度,不过最好还是问问律师这样比较清楚

2,孩子的抚养问题

俩人养
一人抚养一个
虽然没有结婚手续,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问题依然存在。女方必须承担。具体的抚养费问题,法律没有具体数字的规定,要看父母经济能力而定,并且即便法律有所判定,另一方无支付能力,执行起来还是相当困难的。建议还是和解为好。如果走法律程序,不但时间慢,效果也不会太好。关于抚养权的问题,这个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一般会从男女双方的性格,工作,经济收入等各方面情况去权衡抚养权的归属,简单来说,孩子跟着谁会更健康的成长,是*判定的主要依据。等到孩子成年之后,子女有权选择和谁一起生活。

3,婚姻法子女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应在1000元。按收入的%20-%28计算。
不管咋样,孩子是双方的。不能以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4,孩子抚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离异,可以协议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和身心健康角度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来说,夫妻之间有必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1.如果子女在夫妻离异时不满2周岁,原则上归母亲。2.如果子女在夫妻离异时已满2周岁首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依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判。3.抚养费的支付。原则上,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的。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来说支付到子女成年之日为止,也就是18周岁。比例一般来说是月工资的20%到30%,最高不过50%
按照法律规定,不管你俩怎么样,小孩必须是你俩要承担到十八岁抚养的责任与义务,而且过错方还要多承担,小孩年幼或者哺乳期间,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俩人谁都没有权利不要小孩或者不抚养小孩,否则上诉到*也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与其被判决才接受抚养小孩,不如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因为小孩永远是你俩的牵挂,也是割舍不了的事实,你俩走到那里,内心也惦记小孩一举一动,至于1万元彩礼问题是小事,再加5仟元小孩费用远远不够,论不到女方她家人不同意,只管先协商,协商不行只有请律师事务所,*受理后,会按照当地生活基本要求或者对方收入进行合理仲裁
当然是男方抚养

5,关于如何抚养孩子

道你的主题是想得到法律方面的支持呢?还是想和大家聊聊育儿知识呢? 从法律角度和你聊聊抚养子女问题,先从《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等等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市一中义务,是一种责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请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抚养从形式上说,可以是物质的,支付抚养费,也可以是行为的,尽抚养义务。 你家孩子从生下4个月来都是由你一人抚养的,如果孩子的父亲是拒绝抚养,那你可以依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向*起诉请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亲自抚养孩子,尽父亲的抚养职责。
如果是男孩那就在叛逆期的时候让爸爸带,14岁或更早以前让妈妈带,因为青春期的男孩孩子很需要父爱的引导.当然不是说谁抚养另一方就可以闲着,在对方抚养的阶段,也应该多去看看孩子,了解他们的成长心理,从而更好的教育.

6,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

新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4、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5、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一件,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你好;朋友。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假如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能否采纳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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