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赔偿如何计算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现已两个半月,你与公司现在已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违法解除你,赔偿标准是补偿标准的二倍,应当是7个月工资;如果N=3.5。2、仅提前半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补偿半个月工资。3、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5个月。总计应当是9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以下赔偿要求是合理的:1、N+1的赔偿金。N=3.52、合同未签订的两个半月,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工资。即共计7个月的工资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赔偿如何计算

2,劳动合同不续签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2、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不续签补偿金怎么算

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我这种情况补偿金怎么算

六月三十号之前到期的,赔偿半个月,之后的,赔偿一个月。 依据是新劳动法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新劳动法是国家大法,任何地方法规都不能逾越它,所以江苏省外商管理办法限制不了!
如无意外,你只有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我这种情况补偿金怎么算

4,未续签合同的赔偿具体怎么计算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应该签订(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续签)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后,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超过一年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将被视同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合同终止日期)。 依照新《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看出,只有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才可能按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或是依照该法的有关规定(46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按46条的情形、47条的标准进行赔偿。 此外,依照该法倒数第二条最后一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为不知你原来与公司签合同是08年以前还是08年以后的事, 如果你是与公司08年后的劳动关系的话满一年赔一个月,不到半年赔半个月的经济补偿,与公司08年前劳动关系的参照旧《劳动法》和地方有关条例。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终止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安合约中签订的赔偿率

5,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要求多少补偿金

1、你与借调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始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时,合同期满后单位不再续签,应根据已履行完毕劳动合同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2、你与借调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只有一年,所以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由于你不符合可与借调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单位可以不再与你续签,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不存在赔偿金。4、你有权要求借调单位返还你一份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解除劳动合同、档案和社保)转移。若借调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2011年10月)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愿签的,要支付你至少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给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如果还不支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应当从实际工作之日起计算,即从2007年1月起计算。应支付你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然,如“借调”前的单位与现单位无任何联系的,按在现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

6,劳动合同到期限单位没有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有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该再支付你4年零6个月的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09年7月31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到今年7月31日就满一年,以后就可以视为你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要辞职,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了。还要注意你与单位签订的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商业秘密的约定。
按签无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期间未交任何保险等五险一金到劳动局去投诉追缴!自动离职没有赔偿!公司辞退的话也可和期间未交任何保险等五险一金一起有劳局仲裁
(1)单单订立合同方面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注意:第一个月不算,而且只惩罚到一年;只是基本工资的两倍,不包括奖金流第14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你离职也可能有经济赔偿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提的但是单位有过错)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的,但是是单位提出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错性解除)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倒闭赶走的)赔偿标准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没交五险一金:叫他补交哇..再不交仲裁啊上诉啊神马的
离职是说你自已辞职吗?可以要求补交以前的社保,赔偿已过了一年的期限了。
08年1月1日后没签合同的每月双倍工资,你可以找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把这个情况进行说明,并提起仲裁申请。从03年到12年的保险会是一个不小的数额,同时加班、年假等等,我想你要的赔偿至少在10万以上。这个如果仲裁打完不执行,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请个律师,因为这个钱是值得的。我遇到的类似你这种情况的最高开到63万的赔偿金。最后通过协商解决,那也是大几万。所以,赶快准备材料去劳动仲裁能证明你工作时间的,工资卡、工资条、存折,入职单。同事证明等等

文章TAG:单位不续签合同赔偿金怎么算单位  续签  签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