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买卖客车签什么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1 22:11:58
1,买卖客车签什么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2,2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有哪些
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义务:第一、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第二、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如在规定时间以前不能成行,应办理变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第三、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第四、在享受运输服务过程中有损坏运输工具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1、以双方约定为准,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合同意思自治。2、法律上对运输合同承运方是否负有卸货义务并无规定。有例外情形,是双方选择贸易术语为dat动输合同,这个术语条件是,运输方有运到卸货的义务。
3,客运合同的承运人是谁
你举的例子中承运人是出租车公司。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客运合同或达成有偿运输协议,承运人就是个人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客运合同.承运人法律责任如下: 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4,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又称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行李运抵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票款的合同。 该法第三百零二条还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可以看出,承运人对旅客伤亡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但有权提出免责抗辩。其免责情形有两种,一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二是旅客自身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等行为。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这就是说,有偿的旅客运输合同通常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客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和有效凭证。 该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老人、孕妇、儿童、残疾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对发生急病和分娩的旅客应当给予必要的医疗和照顾,对遇险的旅客应当尽力抢救。学习法律要懂得分析,我们学的不是法条是法律思维,具体怎么培养就看你法理学怎么样了。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客运合同,我把你开车运到哪个地方的契约、合约。比如说你上了车,我拉着你走。这就成立了合同关系。我有义务把你拉到目的地,你有权利要求我把你拉到指定位置。这些关系从你买票到我撕下副券的时候就开始了。现在你应该知道了是什么合同了吧,属于诺成合同。即我答应了就成立了合同。至于我有没有把你拉到目的地这是另一码事,这是合同的履行。实践合同是以交付标的物为准,即我去存东西,我光说我要存东西,但是我不给你东西,这个合同是不成立的,直到我真正把东西给你了你才能给我保管,才能实现合同内容,这个就是实践合同。不要从表面上理解,要从构成要件上分析,这些问题就好解决了,另外实践合同种类不多,你可以总结一下直接记忆,并且和诺成合同的构成要件反复比较找出不同的特征,以后就好分辨了
5,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货运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货运合同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订立,托运人与承运人为合同的当事人,但托运人既可以为自己的利益托运货物,也可以为第三人的利益托运货物。托运人既可自己为收货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为收货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在此情况下的货运合同即属于为第三人 利益订立的合同。2、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货运合同与客运合同一样,均是以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为标的。但是,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将旅客运输到目的地义务即履行完毕;而货运合同中,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其义务并不能完结,只有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后,其义务才履行完毕。3、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因此,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接受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委托,使用运输工具将旅客或者货物从某一地点运输到另一地点,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第二,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第三,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第四,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这一法律规定既是运输合同的定义,也概括了运输合同的特征。
6,客运车辆误点旅客索赔有法律依据吗
客运车辆误点要看承运方是否存在有过错,有过错的应当适当赔偿,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根据你的提问现分析如下,仅供参考旅客与客运方构成的属于客运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开始运输的时间、地点、到站时间、运输路线、运输的班次、和运输工具等都是由承运人事先拟订好的,所以,是一种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是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合同成立后,承运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约定,如果因特殊原因其实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的规定负有告知义务,尽量取得旅客的谅解。然后按照《合同法》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承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的规定与旅客协商解决因误点产生的问题。因为此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也就是说迟延运输指的是迟延发车而不是迟延到达。如果客运车辆没有依照上面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我在开头所说的承运方存在的过错责任,因承运方的过错给旅客造...因承运方的过错给旅客造成损失的。如果客运车辆没有依照上面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的规定负有告知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开始运输的时间,《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和运输工具等都是由承运人事先拟订好的。也就是说迟延运输指的是迟延发车而不是迟延到达,所以。承运人迟延运输的、运输路线,如果因特殊原因其实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运输的班次。根据你的提问现分析如下,承运人迟延运输的,有过错的应当适当赔偿。因为此条第二款规定,是一种格式合同。然后按照《合同法》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承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的规定与旅客协商解决因误点产生的问题,承运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约定,尽量取得旅客的谅解、地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这就是我在开头所说的承运方存在的过错责任,“客运合同是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到站时间,仅供参考旅客与客运方构成的属于客运合同客运车辆误点要看承运方是否存在有过错。”合同成立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展开客运车辆误点要看承运方是否存在有过错,有过错的应当适当赔偿,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根据你的提问现分析如下,仅供参考 旅客与客运方构成的属于客运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开始运输的时间、地点、到站时间、运输路线、运输的班次、和运输工具等都是由承运人事先拟订好的,所以,是一种格式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是在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合同成立后,承运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约定,如果因特殊原因其实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的规定负有告知义务,尽量取得旅客的谅解。然后按照《合同法》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承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的规定与旅客协商解决因误点产生的问题。因为此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也就是说迟延运输指的是迟延发车而不是迟延到达。如果客运车辆没有依照上面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我在开头所说的承运方存在的过错责任,因承运方的过错给旅客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旅游客运合同形式主要有哪些
【答案】A【答案解析】考察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车票是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旅客乘车、客运经营者运送旅客的凭证。没有范本,这个你改改吧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 货物到达地点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 货物运到期限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地址: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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