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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车位的所有权

应该是跟房屋的产权一样,70年。

地下车位的所有权

2,机动车位的产权问题

不行的,一般那属于共公面积,有的属于开发商的面积,没有办法一个车位一个产权的。

3,停车位所有权问题

前两种属于国家所有;3、4、5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产权出让的除外);最后属于开发建设方所有。

停车位所有权问题

4,车位的产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要看开发商有没有办理出这些车位的产权手续。有些开发商所售车位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也就是说这些车位可能是没有证的。所以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是没有产权证的。。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就是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就是这么个意思,,

5,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能。 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请问停车位有产权吗

看小区是售卖还是租借,如果是售卖,那就有产权证的
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公共的。
肯定有哇,你买了那个停车位那个停车位就是你的呀,跟买房子是一样的。
停车位分为有产权和无产权。有产权的车位是70年。无产权的车位就是购买,也最多能使用20年。有几种车位是无产权的:1. 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声明该地下车位产权为单独转让.2. 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买卖的。3. 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开发商无权出售。4. 地上停车位。除非合同中明确指出该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停车位面积不计入公摊,否则开发商无权对该车位进行买卖,若该停车位属于后期规划出现,而不是修建小区是就已规划好的,该停车位也是无权出售,由全体业主共有。
房屋是70年产权,停车位50年,过了50年,产权还要接着买?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就是你指的70年,50年!70年后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只是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到时候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具体作法,我国目前还没明确规定!70年后如何办理还没确定!所以,你目前不用担心,没人知道70年后如何,说不过去定你已售出了也可能!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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