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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宣布企业破产和解管理人和法院如何通知债权人

通告、公告等方式!

法院宣布企业破产和解管理人和法院如何通知债权人

2,宣告破产管理人在2月1日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要求2月的

按照国家政策,你的公司在1月29日被法院宣布破产,代管人在2月1日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一样需要补偿职工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但是由于公司已经破产,员工的补偿能否到位就很难说了。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清算就是首先结清好所欠员工工资,再结算补偿款。不过很多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资不抵债的话,就只负责所欠员工工资,其他部分很难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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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99年1月租赁企业门市合同未到期企业破产了管理人要求解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你也有权要求赔偿你的损失,但仅限于未到期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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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破产清算组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写

破产清算组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破产清算组的基本组成情况;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3、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5,企业破产后执行中的合同应该怎样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第2款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按《公司法》的规定:破产清算后,劳务合同自然解除

6,破产管理人 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企业不破产法》第十八条的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此类人员不与破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与其派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管理人一般是受破产清算组织派遣或者说委托才来进行管理的。 当然,如果其本人本身是破产企业的人员,但受破产清算组织指派担任管理人员,那么应当与破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7,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破产企业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

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破产企业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解除和继续履行两种方式,是否解除或履行,由管理人决定。(1)解除合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应当注意的是,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合同,是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果债务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双方已将合同履行完毕,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终止了,不存在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问题;如果债务人或者对方当事人有一方已将合同履行完毕,则另一方应当将自己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予以全面履行,也不存在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的问题。另外,根据规定,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2)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考虑到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即使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能会因其进入破产程序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为了保障对方当事人自己的权利,《破产法》规定了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如果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对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对对方当事人不公平,因此,在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破产法》中被认定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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