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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有的地方劳动部门需要备案,但是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且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2,劳务分包合同需要备案么

看是什么项目了,如果是市政项目的话,劳务分包合同是需要备案的。
劳务分包合同不需要备案,但是专业分包(电梯、消防等)需要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需要备案么

3,劳务合同聘用合同需要用工备案吗

照理来说,劳务合同都要备案,但现实中不备案的很多,就想肯德基等在假期招收的那些临时工,多是没有备案的
合同中有规定了就应该给你交,虽然不受劳动法调整,但还是可以依据合同的相关法律来调整的至于要不要备案我没接触到过具体的案例(我也刚毕业不久),应该也可以依据合同来跟公司商量的,直接去法院起诉,因为你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劳务合同聘用合同需要用工备案吗

4,劳动合同一定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吗

合同的生效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到劳动部门备案现在称之为审核,因为合同只不过是第一步。劳动部门审核后拿着合同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审核只不过是减少程序、简化手续、减少各类劳动争议的一种方法。二、不备案不算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三、单位为新招录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录用和合同备案。这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又一新举措。

5,劳动合同必须要备案吗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您好!法制网法律问答服务团队为您解答如下:一、 具体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二、 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制网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官方网站,有法律问题上“法制网”法律问答栏目咨询,资深律师为您在线提供专业权威的免费解答!
一般的劳动合同不要求备案,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劳动合同必须报送劳动部门。
最好进行备案。不备案也不是说没有法律效益,只是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且劳动备案是在合同签订与变更的30天内,也就是说在30天内没有备案是可以被认可的。

6,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扩展资料: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不需要到劳动局备案。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看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第一条是看它的具体条款应与现行法律相一致,如果违法就属无效;第二条是看它的签订是否体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体现了这一原则,没有协迫的情况,就属正常。总之,从法律角度讲,并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和把握才是重要的。另外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签订以后,一份应该交劳动者本人,另一份由单位存档即可。
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去劳动局备案,就是可去可不去备案,但是备案是要有费用的。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企业盖章、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当然,摁手印可以,但不是必须。缴纳社保时,必须要有劳动局提供各式的劳动合同书,那是社保要求的文件。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看你从哪个角度说了。如果你为其缴纳保险的话是必须要备案的,因为社保局会要那些材料。别的就无所谓了。

7,劳务分包合同需不需要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同样需要备案。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网上备案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专业、劳务施工活动的发包承包交易行为,维护交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专业、劳务交易形式包括: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等级企业直接从建设单位取得的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各专业工程为专业承包;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从总承包单位取得的专业施工为专业分包;具备劳务施工资质等级企业向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作业层队伍为劳务分包。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的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我市设立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该中心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各施工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双方提供场地、信息、中介、登记注册、咨询等服务工作。 第五条 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专业、劳务施工活动的发包承包交易行为,维护交易中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专业、劳务交易形式包括: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等级企业直接从建设单位取得的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各专业工程为专业承包;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从总承包单位取得的专业施工为专业分包;具备劳务施工资质等级企业向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作业层队伍为劳务分包。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的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我市设立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该中心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各施工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双方提供场地、信息、中介、登记注册、咨询等服务工作。第五条 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建设单位进行专业施工发包的应办理开工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在本中心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交易。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由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分包的承包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合同备案应在15日内办理完毕。--------------------------这条 第六条 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交易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相关经济合同。 第七条 交易中心实行计算机入网制度,无偿向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八条 交易中心对进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发包较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积极提供服务。这些单位可参照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定,制定本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 第九条 交易中心将根据需要,经市建委批准在区县设立分支机构,按本规定执行。所涉及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施工管理和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交易中心所涉及收费项目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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