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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独占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为“完全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许可方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

2,什么是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专利实施许可的一种,也可称为“完全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许可方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

3,著作权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著作权独占许可

4,exclusive license是什么意思

独占许可(Exclusive License)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 专利权人 )授予被许可方(受让方、接产 企业 )在许可 合同 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 专利 技术具 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专利权人) 不再将该项专利技术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许可方( 专利权人)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 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
表示在其授权给贵公司后,授权方仍保留就本技术向其他公司进行授权的权利

5,独占许可普通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人的地位与专利权人有相似之处。独占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独占地实施专利技术,排除专利权人的实施行为,也可以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单独提起侵权诉讼,或者请求人民*采取诉前临时措施。      (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也称独家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排他许可与独占许可的区别就在于排他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而独占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简称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这样,在同一地域内,被许可人同时可能有若干家,专利权人自己也可以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能否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能否申请人民*采取临时措施,关键在于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约定。      (4)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是针对基本许可而言的,即在被许可人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基础上,被许可人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作为许可人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订这种分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无权订立分许可合同。      (5)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也称作互换实施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这种许可,两个专利的价值大体是相等的,所以一般是免交使用费的,但如果二者的技术效果或者经济效益差距较大,也可以约定由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予另一方当事人以适当的补偿。交叉许可的性质,既可以是普通许可,也可以是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如有疑问请与我联系,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咨询电话:0769-21144352,13723570919.

6,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1、普通许可即商标注册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商标注册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我们最熟悉的商业品牌加盟代理就是用的这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多选择一些被许可人进行商标授权来获取收益。2、排他许可这种情况也很好理解,商标注册人只能选择一位被许可人进行授权,而被许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权是并行的,排他许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区内使用该商标。如果出现商标侵权行为,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当商标注册人不起诉或者怠于起诉时,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起诉讼。3、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将该注册商标只许可给一个人使用,商标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商标被侵权时,被许可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只有等到许可合同上的时间到期后商标注册人才能再次使用该商标。4、商标使用许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8号)第七十一条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销售,拒不停止销售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不转移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而独占的使用权(专用权)转让给被许可方,独占许可合同签字生效后,商标权人(许可方)不能在同一地域再许可他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能在同一地域再使用该注册商标;而商标一般许可是商标权人(许可方)许可他方在规定的地域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后,自己仍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在同一地域内就同一注册商标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一、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有什么区别?商标独占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一种,又称商标专用许可证,即商标所有人允许他人在指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不仅同一区域内的同一注册商标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商标持有人也不能使用商标许可证。商标独占许可必须在许可合同中明确规定商标专用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人)的义务。商标的一般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商标权人(许可方)在指定区域行使注册商标使用权后,允许另一方保留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有权在同一地区对同一注册商标的第三方许可使用。二、商标使用许可证注意事项1、商标注册人必须符合商标法的商标申请人资格。2、许可他人可以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3、许可他人的商标应当与注册商标一致。4、许可他人指定的商标,不得超过商标认可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5、商标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6、未经许可方许可,被许可人不得授权他人重新使用商标。7、许可方应监督被许可方注册的货物的质量,被许可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两者都是商标的许可方法,但两者之间原则上存在差异。商标独占许可是将商标专用权(专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而不将商标所有人的“所有权”转让给被许可人。商标许可人签字后,商标权人(许可方)不得在同一地区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在同一地区自己使用该商标。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一种。又称商标专有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许可方、被许可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商标一般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即商标权人(许可方)许可他方在规定的地域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后,自己仍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在同一地域内就同一注册商标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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