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有哪些

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   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是在所有资产评估活动中都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准则。一般原则主要是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以及真实性原则。   资产评估的技术原则   资产评估的技术原则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在设计评估方案、选择评估方法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原则主要有:预期收益原则、贡献原则、供求原则、替代原则以及外在性原则。   。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公正性的原则。

国有资产评估原则有哪些

2,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主要内容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3,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定办法主要有哪几种

主要就是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定办法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收益现值法。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第二种:重置成本法。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实体性贬值是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造成的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引起的贬值。  第三种:现行市价法。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第四种: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资产评估。评估时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4,国有资产评估程序

1、申请立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评估申请书,并附具评估前的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到资产评估申请书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进行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单位据此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2、资产清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对资产占用单位全面进行资产、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据以作出鉴定。3、评定估价。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估价,并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向委托评估的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4、验收确认。委托评估的占有单位取得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报告书组织审核、验证、协商,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并下达确认通知书。资产占用单位对确认通知书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5,国有企业 资产评估

最好找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来做,这样对于你们企业上市就会比较容易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总体资料  资产占有方需提供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主要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企业及企业法人简介、组织(股权)结构;  3、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  4、 提供距评估基准日最近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审计报告书;  5、相关经济行为的批文(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评估的批文)等涉及或可能涉及企业产权(股权)关系变动的法律文件;  6、企业所在行业的背景资料(行业经济及行业技术水平、现状与发展趋势);  7、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红线图、厂区总平面图、土地证、地下(供水管)设施布置图;  8、委托方承诺函(由评估机构提供式样)。  二、分项评估资料(所有数字截止评估基准日)  注:标※号为需附加资料或在申报表中填明事项。  1、 资产类项目(核查/评估)  1) 货币资金——现金核查(表3-1-1)  2)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核查(表3-1-2)  ※ 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逐笔说明  3)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表3-1-3)  ※ 其他货币资金核查(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说明(存在形式、原因)  4) 短期投资——股票投资评估(表3-2-1)  ※ 股票凭证复印件(一年以上按长期投资评估)  5) 短期投资——债券投资评估(表3-2-2)  ※ 债券凭证复印件(一年以上按长期投资评估)  6) 应收票据核查(表3-3)  ※ 表中所载各项票据复印件
国有资产评估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涉及国有资产的交易确定个公允的价值。不论你是转让还是收购。在收购时,理论上来说评估的价值应当是公允的,最终交易价格应当就是评估价值。如果你以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来收购,为维护国有资产的角度来看,当然是越低越好。

6,国有资产评估应遵循哪些原则

您好 ,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是在所有资产评估活动中都应当遵循的规则和准则。一般原则主要是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以及真实性原则。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资产评估的当事人应当以真实的资料、文件和数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资产进行评估;最后得出的结论应当能够反映真实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目录及各种相关台账记录等资料,对企业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与审核;对企业资产进行严格的产权界定,同时还需要就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方面进行社会调查,以便对企业未来经济效益做出准确的预测。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应当对待评估资产的账目、账卡等与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必须占有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要了解待评估的国家资产使用单位的独立法人证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评估的立项通知书、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时间、折旧年限、同类资产的物价变动等;另外还要根据委托书所列资产的范围逐项进行实地盘点,核查账目是否一致。总之,评估人必须尽职尽力,通过各种手段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资产评估人应当对其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资产评估委托人、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等应当按照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资产评估活动。主要是主体合法,即作为受托方当事人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参与人必须具有法定能力与评估资格;程序合法,即无论是委托方还是资产评估机构,都应当及时申报、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评估程序、条件进行评估活动;行为合法,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第三方(如剥离资产的潜在购买人)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文书合法,主要指评估申请、评估报告等文件和文书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式、结构以及内容。违法操作的企业资产评估行为及其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做出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者,应承担刑事责任。3.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资产评估当事人尤其是资产评估机构方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当采取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法、评估手段、评估方案等,以保证资产评估能够得以顺利完成。资产评估人应当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以及委托方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估方案,力求评估方案、方法等符合实际情况,得出符合资产真实状况的结果。4.客观性原则。即企业资产评估应当严格按照评估目的、评估程序以及事先设计的评估方案进行,不能任意偏离或者变更;同时应当以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文件、资料等作为评估的客观依据,不能以主观判断代替客观评估行为。另外,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地排除自己主观上的偏见,更不能凭一孔之见预设结论,影响评估的真实性。5.独立性原则。这一原则的主要内容是,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具体操作评估事务的评估人员应当凭借自己的评估技术知识和水平,独立地进行评估,不受外界的各种影响。尤其是不应当受到聘请或委托进行企业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资产剥离方、被剥离资产的购买方,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人)的不正当影响。例如,资产评估人不应当接受委托方酬金之外的其他不法“馈赠”;资产评估人不应当不加分析地以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文件等为准进行评估,而不将该企业的账面记载与实际情况相对照或清查;资产评估人不应当因外界的威胁、利诱或上级行政部门的命令等而丧失独立的立场,作虚假评估等。独立性原则与上述客观性原则是保证评估报告真实性的基础。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公正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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