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补充合同的规定,农村招标增补合同应不超过原始合同多少比例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4 0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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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招标增补合同应不超过原始合同多少比例
2,政府采购补充合同有什么要求
不能改变原有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并且补充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的百分之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补充协议有效吗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
4,招标代理合同补充条款有哪些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招标代理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可以网上找找招标代理协议,会有很多种类,相信有适合你的。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企业续签采购合同有什么要求么
既然是招标形式签订的采购合同,那么如果只是履约时间的改变而其他标的没有变化,则不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如果履约时间变化了,数量比原合同小而单价没有变,则我认为不需要重新招标,只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数量比原合同大或者价格变化了,则需要重新招标。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的要求,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点:1、与原合同标的相同;2、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按招投标价款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让利如何处理
不知补充协议的让利是否该支持(如果招投标合同没有备案,是否是“白合同”)?对于该问题,如果该份招投标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该份招投标合同与补充协议很明显是“黑白合同”的关系,那么理应按照备案的招投标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如果该招投标合同并没有备案,那么通常对于该问题有两种看法。第一种观点是认为补充协议为无效合同,理由是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等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也就是说对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内容变更,而结合问题,让利40万实质上就是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因此这个补充协议是违反招投标法的,属于无效合同。第二种观点是认为补充协议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应为有效合同。理由是我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在当事人双方按招投标文件签订中标合同后,完全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只要该变更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利益,该份补充协议就应当是有效的。
7,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重新招标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设计有重大变更(工程数量增加25%并不是设计重大变更)也无需重新招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变更的方式解决。特别是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又快签订合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要求重新招标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正确的作法是,按原招标程序进行,与选定的中标人商定,对其设计的变更,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果谈不成,先按原中标价签订合同协议书,待合同实施时再按变更的方法解决。设计变化,增加了工程量,这应该按照法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按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总价,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单价,就使用清单中的单价;如果没有适用的单价,但有相类似的单价,可以调整后使用;如果没有相类似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一个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批准,使用此单价。由于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应该按照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价进行调整,一般规定工程量增加10%,单价不予调整,超过10%,超过部分单价下调10%。同时还应该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可能要计算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这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说明。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通过解决争议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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