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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书内容要有什么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承诺、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一般情况下,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提醒: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5、履行条款期限;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协议书内容要有什么

2,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口诀

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种观点认为,根据 民法典 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另一方面,民法典 规定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并不能等同于“应当或必须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关予以撤销”,前者是种授权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不排除撤销权人可以直接向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并能产生撤销权的效力。三、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口诀

3,合同书样本包含哪些内容

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负责提供业务销售 三、双方协商确定,乙方负责业务销售的同时,甲方需按照约定的X%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费用 四、双方协商确定,在经营期间按照x比例进行提现 五、其他 六、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七、(以后操作的想法) 八、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书样本包含哪些内容

4,施工文件优先顺序口诀怎么写

1.施工文件优先顺序口诀写法如下所示。2.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⑩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篇三: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洋、李永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记载如下: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第十五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记载如下: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此无下文。篇四: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说明:示范文本关于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隶属关系没有说清楚,应该写清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或时间在后者为准。篇五:建设工程合同解释顺序篇一:合同解释顺序摘自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案例分析》第四节 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是关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的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就工程施工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协议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构成合同文本的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外,这里给出了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对于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自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如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也是工程施工中所必不可少的。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是对合同的补充,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组成合同的文件是相互补充说明的,当出现不一致时,应按照本款给出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此优先顺序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确定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对组成合同的文件进行补充,也可以对解释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篇三: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⑩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篇六:对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的说明1、施工合同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视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关于以上解释的说明:1、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2、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4、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此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 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高于在先的。5、招标文件其实应是最高的,不响应招标文件早就是废标了。所以招标文件不在“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里,但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律师对“施工合同解释顺序”的法律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内容和优先解释顺序,承发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对合同文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进行调整或增减。该条款确定总的原则是:以顺序在先的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解释顺序在后的相关条款无效。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工程师、仲裁员、法官会依据该款约定对适用文件优先性做出判断。承包人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属条款中给与明确。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另一个冲突表现在分包协议中的条款与工程主合同(协议)有一些规定上的不同,如果在分包协议中注明“优先性条款”,则该条款将高于与之矛盾的主合同条款优先适用。二、招标文件是否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实践中一些合同,承发包双方在专属条款中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应该来说,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应该产生争议。况且每个工程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对其加以限制。招标文件之所以很少被当作合同组成文件,有两点理由:一是理论界将它视为“要约邀请”,属于发包人单方意思表示,只有要约和承诺才可以算作合同内容,这种解释明显不能成立,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二是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反映了双方合意,既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文件,没有必要将招标文件列入。但由于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反映发包人行为的合法与否,且其中很多程序性内容不能全部体现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承包人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将招标文件作为证据约定在合同中也无可厚非,相反发包人也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招标文件可以成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三、由谁对合同组成文件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条规定了解释主体问题。在没有特别约定时监理工程师根据条有权解释,但其解释不是最终的。那么,合同双方如果约定对合同文件组成及适用顺序争议由监理工程师做最终解释,其效力如何?首先: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得到双方自觉遵守。二是:如果因该问题出现争议,此约定会阻碍仲裁行为,任何一方不能请求仲裁机构解决,即使合同专用条款条约定争议由某仲裁机构 解决。三是:不能对抗诉讼行为,但并不代表诉讼结果不支持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篇七: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别总拿经验来说事 (XX-04-06 08:35)分享到: 2分类:休闲类打开造价的站,总是看到一些无助的感叹:“要找师傅。”“刚到现场,高手们提些建议。”等等言词,按理说一个本科甚至研究生毕业的人到现场首先应该立志如何当好学术带头人才对,怎么现在却象小学生一样到处拜师,真的就是经验不足才导致刚出校门的人有这样的想法吗?下面分析一1、 专用造价名词理解不了:如甲供材、材料暂估价、暂定金额、暂估专项工程,这些都是清单规范上出现的名词,三本生也应该在校学习过这些理论,这些名词在各阶段操作有严格的程序,不会因工程项目、地点、区域不同而发生程序变化,在实际中不会运用是语文没学好还是造价没学好,反正不应该说经验不足。2、 合同条款理解不了:不知道造价管理专业有没有经济法、合同法之类的法学课,就算没有,象工程类的合同范本是1992年就实施了,里面的条款一天讲一条一学期也学完了,如招标文件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抵触,以哪个为准?合同范本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在合同协议书里就写得清清楚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就算

5,协议书模板

在网上找一份承揽加工合同范文,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内容就是了
离婚协议书范文 霍××,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周××,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霍××与周××于××××年×月×日经恋爱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子吴×。因近一年来周××沉溺于麻将,经常整夜不归,不尽照顾家庭和儿子的义务。为此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益激化,夫妻感情受到极大伤害,经居委会、亲戚朋友劝解无效,双方都认为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吴×由父亲霍××抚养,周××不负担抚养费; 二、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八点送回霍××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霍××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霍××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周××搬出另住,霍××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协议人:霍××(签名) 周××(签名) ×××年×月×日

6,合同协议书格式

协议书: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情、问题,经过协商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合同:合同是落实这意见的具体表现。协议书与合同同属一大类的经济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联系也很密切。协议可以成为当事人订立某项合同愿望的草签意见;以下就是关于合同协议书格式与两者之间的不同点:1、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协商的是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有关问题,大至国家关系,小至个人往来、合作办事、解决纠纷,适应范围大;合同则较多从微观角度,就某一具体事项签约。2、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如两个企业签订联营或者联合的合作关系要用协议书,可在协议书下另外签订有关内容的单项活动。3、失效长短不同。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标的”一旦实现,合同就失效了;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长,有的则是永久的,比如换房之类的协协议书,不到房主再次易人,其作用便长期存在。协议书格式写法协议书的格式和写法一般由标题、立约单位、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1、标题协议书的标题和合同的标题写法相同,即内容、文种。2、立约单位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写法和合同相似)3、正文正文由缘由和主体组成。缘由写明签订协议书的目的、依据等内容。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事项。协议书虽说每个人都会遇到都会去签订,但其实现在知道协议书书写格式的人真的很少,一般遇到这类情况都是直接搜索按照模板去写,一时疏忽就容易导致出现问题,导致协议内容缺少,所以在现代生活中如果能够了解协议书格式要怎么写也可以算作是一项技能,以备不时之需。

7,一般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是多少

一、按照一般公文要求,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标准为:标题:宋体二号,可加粗。正文:仿宋三号,也有使用四号的。正文前甲乙双方单位,可以使用宋体三号。二、段落格式(一)应有完整正确的标题。(二)正文段落的首字要空2个字的距离。正文中分层次使用的序号为:第一级使用“一、”“二、”“三、”……同时要选择加粗。第二级使用“(一)”“(二)”“(三)”……第三级使用“1、”“2、”“3、”……第四级使用“(1)”“(2)”“(3)”……(三)要有落款和日期。1、落款应使用“右对齐”,与正文间隔一行。2、日期应使用“年月日”格式。日期位置应调整至落款正下方。扩展资料:供排版、印刷用的规范化文字形态,叫做印刷字体。1、汉字字体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最优美的文字之一。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创造了多种便于阅读、结构严谨的印刷字体。常用的字体如图4-1所示,有宋体、黑体、楷体、仿宋体,除此之外,还有美术体、标准体、书写体等特种字体。2、民族文字字体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出版物中常用的民族文字有:蒙文、维吾尔文、朝鲜文、藏文、哈萨克文等。一般书刊的正文用白体,标题用黑体。3、外文字体外文字体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白正体、黑正体、白斜体、黑斜体、花体等。白体一般用于书刊的正文,黑体用于标题。字体规格1、活字的规格活字是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单个排版用字。在方柱体或长方体体的顶端的反向的文字或符号。汉字活字各部分的名称如图4-4所示。 汉字活字各部分的名称常用的印刷活字,俗称铅字,是以金属铅为主,配以一定比例的锡、锑金属,用铸字机铸造出来的。从活字的字面到字脚的距离,叫做活字的高度。活字的高度,国际上统一采用公制,用毫米计算。我国的少.44mm。从活字的字背到字腹的距离,叫做活字的大小。我国的活字采用以点数制为辅、号数制为主的混合制来计量。点数制又帝叫磅数制,是英文point的音译,缩写为P,既不是公制也不是英制,是印刷中专用的尺度。我国大都使用英美点数制。1点(1P)=0.35146mm号数制是以互不成倍数的几种活字为标准,加倍或减半自成体系,如表4-1中的活字,字号的大小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序列。四号序列:一号、四号、小六号;五号序列:初号、二号、五号、七号小五号序列:小初号、小二号、小五号、八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字排版
1.按照一般公文要求,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标准为: 标题:宋体二号,可加粗。 正文:仿宋三号,也有使用四号的。 正文前甲乙双方单位,可以使用宋体三号。2.段落格式 (一)应有完整正确的标题。 (二)正文段落的首字要空2个字的距离。正文中分层次使用的序号为: 第一级使用“一、”“二、”“三、”……同时要选择加粗。
一、按照一般公文要求,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标准为:标题:宋体二号,可加粗。正文:仿宋三号,也有使用四号的。正文前甲乙双方单位,可以使用宋体三号。二、段落格式(一)应有完整正确的标题。(二)正文段落的首字要空2个字的距离。正文中分层次使用的序号为:第一级使用“一、”“二、”“三、”……同时要选择加粗。第二级使用“(一)”“(二)”“(三)”……第三级使用“1、”“2、”“3、”……第四级使用“(1)”“(2)”“(3)”……
按照一般公文要求,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标准为:标题:宋体二号,可加粗。正文:仿宋三号,也有使用四号的。正文前甲乙双方单位,可以使用宋体三号。
合同封面:1、合同名称:黑体二号;2、合同双方、编号等:黑体3号;3、封面其他文字:仿宋3号合同内页:1、小标题:黑体四号;2、正文内容:仿宋小四号。
这个没有规定的,主要还是要看字的数量多少而定,在a4纸张里保持足够的行距以后两张纸一般采用4号字,内容太多了有也可能用5号字。

8,合同协议内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 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 . 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 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没有签订保密协议,那么就不存在泄密的责任,甲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五)谨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虽然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可不约,但不可否认竞业限制条款是商业秘密有力的保护伞。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和义务、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以及条款解除的条件,否则稍有不慎,企业就有可能陷入支付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危险。 (六)确定纠纷管辖机构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机构,但争议解决机构必须确定、唯一,不能既约定选择仲裁机构又约定选择法院,不能既约定选择a地又约定选择b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否则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合同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的广告总代理(包括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 )的广告总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二、合作期限委托期为2000年 月 日至2000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三、广告投放总额在本协议所界定的合作期间,为本项目所作的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为人民币 万元。四、工作内容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3、报纸广告、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8、负责媒介发布的监控。五、广告运作规则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 市场调查 策略制定 创意构成 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 正稿制作 正稿确认 支付发布费 广告发布 财务结算 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房屋产权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使用用途为:▁▁▁▁▁▁▁▁▁▁▁▁▁▁▁▁;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验证件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 / □房屋产权证 / □购房合同)及▁▁▁▁▁▁等真实有效的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证明;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不得超过20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大写▁▁▁▁▁▁▁▁▁▁▁元(小写:▁▁▁▁▁▁▁▁元); (二)付款方式:押▁▁▁▁月付▁▁▁▁月,押金不得冲抵房屋租金; (三)付款时间为:▁▁▁▁▁▁▁▁▁、▁▁▁▁▁▁▁▁▁、▁▁▁▁▁▁▁▁▁、▁▁▁▁▁▁▁▁▁;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 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七条 押金的返还 租赁期满后,甲方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事项后,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向居间方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居间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居间方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或通知均视为甲乙双方已收悉; (九)甲、乙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协议约定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征得相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条款。擅自变更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其他:▁▁▁▁▁▁▁▁▁▁▁▁▁▁▁▁▁▁▁▁▁▁▁▁▁▁▁▁▁▁▁▁▁▁▁▁▁▁。 第十三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结果以附件的形式做出,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 ▁▁▁▁▁▁▁▁▁▁▁▁▁▁▁▁▁▁▁▁▁▁▁▁▁▁▁▁▁▁▁▁▁▁▁▁▁▁▁▁▁▁▁▁▁▁▁▁▁▁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居间经纪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居间方服务承诺 (一) 居间方负责为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提供房源信息及制式租赁合同; (二) 居间方负责为甲乙双方提供有关房屋及客户情况的详细介绍,并承诺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前,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三) 居间方负责协助甲乙双方完成看房、合同洽谈与签署等工作,并协调甲乙双方完成租金交纳、物业交接等事宜,并可对以上过程提供见证; (四) 若甲乙双方有进一步需要,居间方可负责提供包括提供搬家、房屋清洁服务信息、装修公司信息等后续服务,但需另行签订合同及支付费用; 出租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租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居间方(签章): 住所: 电话: 经纪人姓名: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备注: 甲方确认签字:乙方确认签字:居间经纪方见证签字: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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