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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合同书怎么写

合同一般应按如下结构来写:一、标题。标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二、首部。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如:“甲方:小王。乙方:小李”。三、正文。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3、合同的履行程序。4、双方的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写明合同通过什么程序、什么程序变更。合同怎么解除。8、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这里主要是写合同文本共几页,共几份,是否有附件,附件是否合同本身的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四、签章。这部分是用来给当事人签章的。一般自然人直接签字或按手印即可,单位则需要盖公章。最好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章人的签字。合同的书写的流程遵循围绕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标,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内容,规划相应的合同流程,制定相应的合同履行执行和监控措施,评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工程名称:“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93800m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消防合同书怎么写

2,消防安装公司与建委签订的施工合同怎么写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大学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 建筑名称:  (二) 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来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 氮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 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 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 合同生效后勤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 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 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第四条 设备供应: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 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 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 保修  (一) 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 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 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参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式、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 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 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公 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性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消防安装公司与建委签订的施工合同怎么写

3,消防系统工程维修保养协议书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系统工程维修保养协议书

4,消防安装工程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_________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部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甲方监督电话: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5,消防报警设备采购合同怎么写

给你个样本。你着着改改  机械设备采购合同模板  机械设备 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它设备和成品不受破坏,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消防工程在未验收交付给发包方前,承包方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凡设备损坏、丢失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8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确保工程有条不紊、按期竣工。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斗抠现象。 十、违约责任 1、发包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承包方如未本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给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承包方如无法办理完成消防部门验收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其他损失的,承包方应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条款 1、任何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通知、催告函、补充协议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通讯地址交邮之后第五日视为送达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工期顺延,延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它设备和成品不受破坏,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消防工程在未验收交付给发包方前,承包方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凡设备损坏、丢失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8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确保工程有条不紊、按期竣工。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斗抠现象。  十、违约责任  1、发包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承包方如未本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给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承包方如无法办理完成消防部门验收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其他损失的,承包方应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条款  1、任何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通知、催告函、补充协议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通讯地址交邮之后第五日视为送达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工期顺延,延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五、合同款与支付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六、图纸、资料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方责任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承包方责任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1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八、保修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7,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它设备和成品不受破坏,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消防工程在未验收交付给发包方前,承包方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凡设备损坏、丢失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8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确保工程有条不紊、按期竣工。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斗抠现象。  十、违约责任  1、发包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承包方如未本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给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承包方如无法办理完成消防部门验收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其他损失的,承包方应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条款  1、任何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通知、催告函、补充协议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通讯地址交邮之后第五日视为送达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工期顺延,延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列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以下是合同范文可供参考。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 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第二条 工程地点: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价款依据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蓝图,并结合现场实际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据实结算;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湖北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人工调整执行湖北省住建厅[2011]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6、支付方式:(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为上报工程进度时间,经甲方审定确认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3)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证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一年期满付清;第六条 甲方责任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第七条 乙方责任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第八条 安全、质量、进度要求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要提前使用,征得乙方同意,如擅自使用,既视为通过竣工验收。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若不尽自己职责和义务发生争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通过法律解决。任何一方原因违约,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 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扩展资料: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重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合同主体审查1、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发包人如果是属于分包人,审查其是否具有分包资格;③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发包人的实力、已完成的工程、市场信誉度、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资质。①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除了内部承包之外,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②承包人应具有承包建设工程的资质。二、工程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三、建设工期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如果存在中间交工工程,对中间交通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也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四、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五、其他条款1、作为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由于工程大,或者工程数量多,因此要办理授权手续。对于双方各自委派有人员,要向对方列出名单,明确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验收确认等具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或走出权限签字。2、争议管辖的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当准确无误3、如果合同各方对合同履行有特殊要求的,均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施工合同法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等相应规范的合格等级。五、合同款与支付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能参加工程量,工程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方超出图纸设计的工程量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工程量。(4)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5)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六、图纸、资料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至三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给业主、监理、发包方。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方责任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承包方责任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国家与设计要求;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8、已竣工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属承包方负责的由承包方负责予以修复,若发包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9、按约定的要求做好与有关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其中消防工程给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发包方承担;10、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11、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八、保修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间,如因消防系统自身原因引发故障,承包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二十四小时内派人修理,并负担相应费用。如因发包方使用,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承包方亦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随叫随到,发包方应支付相应的工本费。承包方定期派人每年检修维护一次。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G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第四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适用于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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