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合同的法律有哪些仓储,可以用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3 13:46:52
本文目录一览
1,可以用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有《合同法》第十六章。然后是《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等,非常多没有 。不过这个属于民事合同 属于协商一致 自愿平等的。如果你不想交的话 就跟他 协商 ,实在不行 可以不签, 签了的话 表示你同意交的,不能反悔了,~
2,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的5点: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3,解决仓储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这个合同中只讲存储期限,没有讲支付仓储费的期限。 第一项:乙方要求减收9000元保管费不合理,因为提前提货不是由甲方造成的,是乙方单独的行为,理应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项:乙方3月1日提货,是在合同期有效内,甲方就应当让乙方提走。(第二项让甲方提走货物应当是付了仓储费的前提下) 第三项:乙方如一直未支付仓储费,甲方只能扣留物资,待乙方交的仓储费才能放行,如果乙方不同意交仓储费,可以在扣押物资的同时提起诉讼。协商,仲裁,诉讼 纵横法律网-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包敬立律师
4,国家对仓储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服务、存货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仓储合同的条款包括:货物的品名和品种;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5,我国当前调整物流活动的法律规范名称 求高手解答 感谢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尤其是《运输合同》那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 专业法规: 1、 联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2、 集装箱: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3、 铁路: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4、 公路: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 水路: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6、 港口: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 7、 海运: 《国际海运条例》 8、 航空: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9、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0、 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11、 仓储: 《商业仓库管理办法》 12、 船舶: 13、 消防: 14、 危险品: 15、 保险: 16、 包装: 17、 信息 三、 国际公约 1、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2、国际铁路联运规程; 3、国际道路交通公约; 4、关于统一提单的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5、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6,合同法相关法规对仓储物的验收有哪些规定
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仓储实施细则第四章对货物验收专门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参考。其主要内容有: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2、验收方法为: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验收期限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入库的仓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理解本条保管人的赔偿责任时,品种、数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较为明确;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要注意二点:(1)这里讲的是质量不符合约定。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仓储物的质量,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人的特别约定来确定质量问题。
7,哪部法律法规对仓库性质进行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民法通则4、 交通运输法5、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6、 其它:工商、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简析《邮政法》、《合同法》主要条款及其工作实践中的注意事项:《邮政法》:(一) 《邮政法》主张“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1、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中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快件和汇款。2、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快件。3、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九条中规定: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扣留有关邮件、快件,并可以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提供相关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4、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中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漏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信息。《邮政法》同时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1、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七十一条)2、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者快递服务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七十六条第一款)。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二) 确立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1、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2、 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符合企业法人条件;(民法通则中有关法人的定义)二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是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是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五是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对快递企业的专门要求1、 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四条)2、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信件字样,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第五十六条)3、 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第五十八条)对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快递企业,《邮政法》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第七十三条)(四) 快件验视制度(五) 其它规定1、 扰乱邮政营业场所、快递企业营业场所正常秩序的;非法拦截、强登、扒乘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条第三、四款)2、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二条)《合同法》(一) 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二条)(二) 格式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合同法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对格式合同有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阅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存订阅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工作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一、 业务员揽收快件时,必须请客户在面单寄件人栏目签名,经办业务员也必须签名,这意味着面单背书格式条款生效,客户对条款内容知情。二、 提醒客户规范包装,因背书条款中有包装要求的条款,快递从业人员对包装、产品性能等均是外行,而寄件人是内行。三、 提醒禁寄物品不得寄递,告知客户寄递的后果。开箱验视必须让客户当面自行打开,不然无意中违反《邮政法》的规定。四、 在与客户发生赔偿纠纷或因纠纷引起诉讼时,必须以“快递服务合同”纠纷进行陈述,而不要误入“运输合同”纠纷,其标准不一样,对快递企业不利。而快递服务合同则以面单背面的背书条款(格式条款)为依据。五、 区别是否“霸王条款”?格式合同是否有效?除做好注意事项(一)以外,着重注意两点:一是我们中通的面单设计、格式条款的制订,均经上海市工商总局审核、备案; 二是面单正面寄件人签名栏之上以黑体字提醒:“请在签字前阅读背书条款,贵重物品请保价,未保价物品的理赔金额最高为资费的5倍。”这样就已尽到提请注意的义务。六、 网点的关停与开通,必须向管局备案,开通经营必须获得许可。七、 不可抗力必须符合法律的解释范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八、 格式合同服从其它书面约定合同。因此,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不能大意,否则会吃亏。九、 从业人员必须守法,否则除治安管理处罚外,须负刑事责任。如私拆、隐匿、偷盗、扣留快件等违法行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 延伸: 仓库防火要求: 一、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 二、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文章TAG:
调整合同的法律有哪些仓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