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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取证的技术手段是什么

手机取证的方式一般都是录像,或者拍照都可以。
一是手机本身数据如芯片储存过的,二是sim卡储存过的数据,三是电信移动通话和数据传输过程所储存过的数据, 以上是公开的技术手段,不公开的技术手段,就是根本就不用查,。。。。

手机取证的技术手段是什么

2,证据收集的方法是什么

调查取证的方法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取证方法主要有: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证据收集的方法是什么

3,我该如何取证

取证你要有好的设备才行啊,要不人家发现了不整你吗?我给你推荐几种产品,钢笔式暗访取证摄像机,纽扣式取证摄像机,手包式暗访摄像机,录音录像一起,你拿去用一次就OK了!这么贪财的人民教师是不能让他生存的!影响下一代啊!你有这个义务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你知道这一切!
可以催促一下,让他租房,也可以同时录音,取得他不租房的证据。 还可以通过特快专递方式(记得在封面内容一栏写清楚“房屋交付租赁通知书”)向其邮寄催促接手房屋,并在通知中写明限期,如期限到了,则视为放弃承租,此时,所收房屋租金不退,原租赁合同失效。
你这些都倒是道听途说的,有证据吗?有!就是你所要的“取证”了!这些不是越多越好,只要有一条是真实的就足以。可你想过没有,你还想不想再在这个行业(圈子)混?你把他搞臭了,你能得到啥?三思!
教师都是一线工作人员,能得到他什么好处呀!既然他哪么明目张胆,取证还不是容易的很

我该如何取证

4,审计证据的取证方法有哪些

基本方法包括顺查法和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具体方法包括检查、监盘、查询、观察、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
1.原始凭证2.现场勘验报告3.评估报告4........方法:1.调查2.调取3.现场勘验...
取证方法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影响主要是,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所以说取证方法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的肯定的。取证方法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影响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表现:  (1)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表现在影响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  (2)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表现在影响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3)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表现在影响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取证方法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所以在审计证据的时候要选择正确的取证方法,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还要特殊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2 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3.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4.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5,录音取证的技巧有哪些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应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七、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可以使用匹诺曹录音软件,和公证处合作的,可以对录音文件进行公正处理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6,审计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顺查法:概念:顺查法指审计的取证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一致的方法。优点:审计过程全面细致,一般说来不容易遗漏错弊事项,因此,审计质量较高;同时由于方法简单,所以易于掌握。缺点:事无巨细,不突出重点,机械繁杂,工作量大,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适用范围:适用于业务规模较小、会计资料较少、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逆查法:概念:逆查法是指审计取证的顺序与反映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形成过程相反的方法。优点:可从被审计事项的总体上把握重点,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主攻方向,目的性、针对性比较强;由于突出重点,因而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缺点:由于运用逆查法一般不要求对被审计事项进行全面的详细审查,因此可能遗漏重要错弊事项。此外,在技术上逆查法比顺查法要复杂,掌握起来难度比较大。适用范围:适用于业务规模较大,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的被审计单位。详查法:概念:详查法是指对被审计的某类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的全部内容毫无遗漏地进行全面详细审查的方法。优点:在审查会计资料的规模上,它是对整个单位或某类业务期间内会计记录和凭证的全部资料进行逐一验证。既要核对凭证、账簿、报表,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并加以分析,所以审查能全面揭露会计工作中的错弊行为,能较全面地查明问题并作出精确的稽查结论。缺点:因为要审查全部账表凭证,因而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和时间才能完成审计任务,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审计成本相对较高。适用范围:适用于经济业务比较简单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比较混乱的被审计单位,以及可能存在重大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可考虑采用详查法。抽查法:概念:抽查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推断总体状况的方法。优点:抽查法能使审计人员从单调、复杂的工作中摆脱出来,极大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省审计资源,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缺点:由于抽查法是以部分资料的检查结果去推断总体的状况,因而有可能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尤其是对于那些发生频率不高的错弊行为,该方法的运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凡对规模较大、经济业务多、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较好、组织机构健全的单位进行审计,都可运用抽查法。
审计取证方法:  1、审计的一般方法:顺查法与逆查法、详查法和抽查法 ;  2、审计的具体方法:审阅法、分析性复核法、查询法、复算法、核对法、函证法、盘点法、调节法。

7,律师的取证方式有多少种

律师取证的方法有6种:调查取证最基本的方法,就是依靠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但是由于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不同、特点不同,在调查收集中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1、调取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中保留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2、责成当事人、第三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3、对现场、物证进行勘验,通过勘验收集物证、痕迹和有关现场情况。4、要求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证据。5、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鉴定。6、询问当事人、第三人、证人。调查取证的具体目的,就是要查清构成违法行为的违法事件,以及每个违法事件发生的原因(或者叫来由)、时间、地点、行为主体及其主观方面(即当事人及当事人在事件中的主观意识表现)、行为客体及其客观方面(即行为的对象以及对象的数量、状态)、行为表现、行为的结果(或者叫后果)。证据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发展经过及结果。2、双方争执的焦点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3、涉及案件的其他情况。调查取证一般分成6个步骤,基本内容如下:1、受理立案。2、明确任务。3、分析案情。4、制订侦察方案。5、实施收集情报和调查取证。6、结案。
1.询问当事人、证人、利害关系人等有关人员;2.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档案、账簿和其他书面材料;3.对违法出版物或者其他违法物品抽样取证;4.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5.自行或委托其他组织对证据进行鉴定;6.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备进行勘验、检查。好律师网参考
第一、非律师辩护人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好像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第二、刑诉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三、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四、而没有规定非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及其指定的证人取证,是不是可以认为非辩护律师不享有向被害人及其指定
你好,1、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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