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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财产律师咨询

既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此房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个是平分的。如果只是写的个人,那就是个人财产,婚后贷款部分,离婚时可以补偿相应部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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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产律师在线咨询

找人才市场领导协商一下嘛。如果考虑到实际,并且同意的话,就最好了。 对方领导还是不同意的话,就协调一下人才市场和银行,看能不能变通一下。就是让人才市场出个证明,证明谁是这个集体户的户主并且说明户主页不对外提供复印。然后让银行接纳这个证明。
您可以去户籍管理机关——即公安机关开户籍证明。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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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律师咨询

如果是私房的话,你居住里面,但是房屋所有权没登记在你名下,你并不拥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也就无权阻止他们办理房产抵押,自然无法索要房屋或追房款。
你好: 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们家原则上已经没有份了。不过为了更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请咨询当地律师。
如果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就无法主张相应的权利。但如果你爸爸或伯伯愿意委托你去追,且确实是高利贷(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那么你可用你爸爸或伯伯的名义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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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法律在线咨询

不会。你享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不会的,因你拥有继承权啊
ni你和其子女同为第一继承人,但顺序是妻子。子女。 所以你拥有房子的继承权
这个房产是你们共同在婚后所买的,还是他的婚前财产?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现在的社会很难看,最好让他写有遗书。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你对他的房子有继承权。至于他子女是否会把你赶出家门,要看你们相处的如何了。

5,房产律师在线咨询

在房屋产权面积的计算上,封闭式阳台是算入房产面积的,未封闭阳台算房屋一半的面积(依据房产测量规范)。你的阳台面积可以自行依据此进行计算,至于你说他阳台面积赠送,毕竟是口头说明,如果你一定要进行追究,也可以,完全在于你。但如果进行司法追究,麻烦太多,得不偿失
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确认合法有效,你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应该是予以保护的。 房管局的房产证可以一直放着没事,但是就怕你长时间没去拿,就不知道会不会不见,一旦不见了还要再办,麻烦。 房主不去拿房产证的情况下,那么你就自己去拿了,先咨询一下需要什么东西,就说自己的回执掉了。这种情况下,应该可以拿到。 既然房屋已经办理过户,当然已经是属于你的了。此时不管是电信还是卖主都已经无权要求返还房屋了,除非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但就你所讲的情况,还不存在被撤销的可能。

6,婚姻房产法律咨询

这个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一方婚前所买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明确,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所借的钱也是他的个人债务。至于婚后共同偿还的情况,如果婚姻破裂,一方应当给付另一方婚后偿还债数额的一半。但是他们可以签协议商定这房子是共同财产,毕竟另一方也出钱了,对方在感情不错的情况下不会拒绝。
x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的,不会因为共同生活而变成共同财产
不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偿还的数额,离婚时一半应该返还给另一方
房子还是个人的,债务也是个人债务另一方自愿偿还除外
你没有把相关房子的问题说清楚,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是婚前一方借钱买的房子,那么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的房子是个人财产,那么婚后双方共同所还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适当返还。证据的问题就是发生了什么事实就拿发生这些事实时遗留下来的证据进行证明就是。至于这些遗留下来了什么证据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你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

7,婚姻房产法律咨询

答案: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993年11月3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这样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修订后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原来93年《处理意见》的规定已经被修正后的《婚姻法》及其解释改变,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婚前个人财产永远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无论多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婚前财产
x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个人的,不会因为共同生活而变成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为结婚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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