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退没有签合同怎么计算赔偿金

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辞退没有签合同怎么计算赔偿金

2,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 2、如果单位超过1个月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 3、仅供参考!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3,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不正规重签或无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或是签了不正规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要求赔偿的理由并不充分,除非受到伤害后,可以要求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4,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卡、工卡、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社保缴费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工作时间。 顺祝好运!
就你所述,同样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赔偿。

5,未签劳动合同补偿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很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要给补偿金的。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怎么算。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单位为你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3、提供加班不发加班工资的有效证据,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4、以单位不缴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6,单位没签合同赔偿金应该怎么算

1、单位没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从次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裁员的,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是以你在该单位持续工作的时间为标准计算,每满1年的,单位支付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此外,单位未与你签订合同,但你在单位工作的,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若是因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你自08年2月1日起的工资有权要求单位按原来工资标准双倍支付。单位不依法支付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7,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当然可以!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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