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签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赔偿

是从入职第二月起,支付双倍工资,除正常支付的工资外,额外支付一倍。 加起来就是两倍了。
双倍工资即原来的工资加1倍。

没签合同双倍工资怎么赔偿

2,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就是月平均工资乘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月平均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数*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能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每月两倍的月平均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的

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工资是按照实际拿到的计算。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帮助、请采纳!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4,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双倍工资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可以进行协商计算,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员工有过错(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员工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3、员工无过错,公司经营出现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还是要裁减人员;(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5,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到底是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法律实践中,应该是合同到期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一个月一般理解为三十天),就应当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以你上述的情形,你5月20日合同到期,那么,到6月19日为一个月。也就是说,从6月19日到6月25日,公司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们周末双休的话,双倍工资的计算就应该是4天的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最多赔偿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11个月双倍工资的计算依据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年,就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12个月,减去1一个月的预备期=1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不签合同怎么拿双倍工资补偿要什么证据

问题蛮多,呵呵,一个个来回答吧。(1)首先确认你们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平时的工作中,你受不受对方约束管理,比如上班打卡或签到之类的规定,有没有任务限制之类的。总之找到对方管理你的证据,规章制度都是可以的,最好上面有公司的签字或印章。因为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在日常诉讼中常常会分不清楚,这直接影响你后面能够得到的补偿。如果你受对方管理并有证据证明的话,那么你们就属于劳动关系管理,受劳动法管辖。如果你不受对方管理或者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受对方管理的话,那么你们之间就属于劳务关系,是受民法管辖,是没有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之类的。(2)证据问题。在用(1)中描述的文件证明你所处的岗位与企业属于劳动关系之后,就需要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服、胸牌、考勤卡、工资条、经你签字的公司文件等证据,建议你可以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取证,可以给你们领导打一个电话,套他的话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比如要求加工资之类的话都是可以的。不侵害别人隐私的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3)诉讼期限问题。劳动纠纷的诉讼期限还在职还是离职来区分,在职的话是一直有效的,如果离职的话一般为一年。在职还是辞职期间提出的话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最好在收集到足够证据之后,以对方不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比较保险。(4)到时候会不会判你知情的问题。不会,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法比较照顾劳动者,故此即使对方提出你也可以拒绝回答,或者说当时是因为在该公司工作,提出的话可能遭遇责难来回答。综上,首先找到公司对你所处岗位的管理文件,证明你的岗位和公司是劳动关系,然后找证据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7,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双倍工资怎么算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双倍罚则的原则,但并未明确另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对此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第二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实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即,在应得工资基础上扣除各种税费后发到劳动者手里的的“裸体工资”;第三种观点认为双倍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确定,不应包括加班工资等。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因为《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里代价具体表现为,你如果不与这一具体相对人签定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成本,或者说,使用一名劳动者的成本相当于两名劳动者。成本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如正常劳动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如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计划生育费等。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工资,也就是剔除非劳动报酬之外后的成本,包含所有实发工资以及个人税费在内。因此,在剔除非劳动报酬后的全部工资都应当作为计算基数。这一分析的合理性就自然排除了第二种观点的存在。至于第三种观点不妨采取特例法排除。如果劳动者在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11个月工作期间,请事假该怎么计算?工伤医疗期怎样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怎样计算?因责任事故扣发工资怎样计算?难道不按应得工资计算反而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计算?劳动者本来就没有按正常时间提供劳动,你却要按提供正常劳动计算工资,这是哪门子道理?因此,以上特例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否定双倍工资不得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为准,否则,在无条件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就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与立法宗旨是相悖的。二、双倍工资计算期间及法律时效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时提出双倍工资补偿后,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我没答应,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 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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