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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签一年住三年受法律保护吗

1、超过一年后,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2、但你继续住,房东没反对,也可以,但是不定期合同,房东有权随时让你走。
通过协商,双方遵守相关法律自愿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租房签一年住三年受法律保护吗

2,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多久

3,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少年有标准的没

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具体要看租赁房租房的目的及其与出租房的合意。如不懂,可追加提问,再给你解答;若认可回答,麻烦采纳,完全手打。
合同期限到期就算合同终止。合同就成一张废纸还保存它干吗?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少年有标准的没

4,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几年

1、《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2、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4、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租赁房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租赁房屋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6,租房合同最多能签多少年租房合同无效可以要

租房合同能签多少年:1、如为二房东出租,租房合同年限应不超过二房东与产权方签订的租赁年限。2、如与产权方直接签订,租赁年限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租房合同无效能否要回租金或押金:1、租房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章的,该合同即为生效。2、租房合同一方未签章确认的,视为无效合同。如以上均不相符或符合,你方仍认为该合同无效,可考虑第三方(律师)介入,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7,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几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几年? 刘先生问:我承租了一个门面房,租赁期限写了30年,现在已经承租十多年了,我不想承租了,听说租赁合同不能超过20年,否则合同无效,我想问我能否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法律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以上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你有权主张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20年之内的部分是有效的,但不能主张整个合同无效。

8,请问租赁合同有效期在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签订了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超出的租赁时间约定视为约定无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年。请参考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3、经济合同有效期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成立,对方违约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9,房屋租赁有效期限 国家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多少年为有效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1)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 A.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B.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定期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3)续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据你所讲,一般为20年。
我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的样本稍作修改了 就只是把你的要求加进去了,没有什么比这分协议更标准的了。 要说明的是最后所提到的“附表”就是物品交接,比如房间有电视,冰箱什么的都制作一张表格,在表格里写明。 希望你能满意。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 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可以换锁,刷墙。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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