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一条被判无效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14 09:35:24
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一条被判无效怎么办
如果不是标的、合同双方这些关键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整体效力,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产权未登记过户,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看的文章肯定没有把债(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力混同了。
2,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2年前收到判决书判决书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被告和物业怯没
不知道你那个判决是确认判决还是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如果只是确权(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不能申请法院执行。可以根据判决书要求房产管理部门对产权人予以更正。
4,判决书判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被告坚决不去办理产证撤消
你好,过了强制申请日期,就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申请了哦,且由于民诉法规定“一事不二诉”的原则,也不能再次通过诉讼解决。
可以建议你作如下尝试:
(1)持判决书和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至房产局尝试做登记变更;
(2)与对方协商解决;
5,房屋买卖协议被判无效并被要求返还房屋但是被告对房屋的装修
被告不返还房屋,可依据判决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并且申请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机构对装修进行价格评估、如果评估后对方拒不还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房屋买卖无效合同 有哪些情况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成因
在房屋买卖中,当事人“签订”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一方出于欺骗的故意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一方出于欺诈的故意。
二、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屡见不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表现在公有房的买卖为最多。某些单位的负责人和买受人串通,以低价出卖国有或者集体的房屋,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二是规避法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房屋买卖的出卖人出于逃避债务的需要,假借房屋买卖的名义和所谓的买受人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三、一方胁迫另一方强买强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四、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无过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简单说是一方或双方的主观的原因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属于禁止性流转的不动产的法律规定不了解造成的。
7,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几种情形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几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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