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安全协议书

别费劲了,出了问题你们跑不了责任的,你们明确告诉家长不可以

幼儿园安全协议书

2,员工安全协议书

这一协议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没有任何约束力。正告楼主,雇佣劳动者要依据法律法规,不要妄想通过其他方式免除自己的义务
安全用电协议就是,防止安全人身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好推卸企业管理的责任。

员工安全协议书

3,企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企业行使企业施工管理职能,因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承担直接责任。实行劳务分包的由用工单位负责。1、 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提供花名册、特殊作业人的操作证、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送安全办审核。2、 总承包方负责对分包单位天上岗操作前,履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班。如分包没有履行手续进行上班,按照违章指挥处理。3、 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给予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4、 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控告。5、 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总分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罚款条例,协助总包方做好现场文明安全管理工作,在操作区域或卫生责任区内负责材料堆放整齐、整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6、 分包必须要高一位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职工在操作中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督促,及时纠正事故隐患。7、 分包单位在施工中,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问题,布置交待注意事项,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8、 在安全操作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杜绝野蛮施工,严禁“三违”现象和立体作业确保施工安全。9、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者,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10、 对各级部门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通知单,应及时消除整改,如有违反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乙方)负责。11、 分包单位施工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相对稳定,如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注册、持有做工证者,一律不准上岗(包括没有进行入场三级教育者),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由该队领导负责,一切损失自负。12、 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如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被安全部门查出后加倍罚款和处理,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处理。13、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严禁居住家属,儿童及非施工人员,违反者罚款处理,如发生一切由该队负责。14、 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执行,如由违反罚款处理,发生事故一切自负。15、 分包单位(乙方)在开工前交给总包单位(甲方)安全保证金***元,如在施工中无违章现象,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把安全保证金归还给乙方(包括违章罚款剩余的金额)。甲方(章) 乙方(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4,求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  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维修、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配合乙方为施工 创造条件。  2、甲方工程部及保安部门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按大厦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消防安全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楼宇的维修、装修施工单位,须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国外施工队,须持有进京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  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及防火安全措施交甲方保安部和工程部备案,并向甲方保安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同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凭财务室收据到保安部办理出入证)。乙方人员进入楼宇时应主动出示施工出入证,接受门卫验证,无证者谢绝入内。  3、乙方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乙方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楼宇施工。  5、乙方在施工中杜绝赤膊光脚等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  6.乙方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7、乙方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当先征得甲方保安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及操作人特殊证件,批准后,由保安部现场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开具动火证方可作业。  8、施工必需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保安部指定的数量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加楼宇内的清洁卫生。  10、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施工现场必须按平米自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或到物业保安部租用。  1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确需工程需要的必须将施工方案书面报行政部并转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14、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如出现现场混乱,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严重的甲方除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备注:在本大厦未完全竣工验收前,提前进场进行二次装修,另须签订《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保安部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5,工程安全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4〕265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04〕265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6,安全问题协议书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 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 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 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 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 考试 (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 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 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 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 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 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 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 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 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 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 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 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 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 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由乙方承担责任。 施工中发生非 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我这里有一份户外活动安全协议书,你可以修改一下:户外活动安全协议 年月 日到日,户外爱好者组织一次活动,为确保有意外发生时,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不发生争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指驴友自发自愿自助式活动,活动采取责任自负(责任AA ),无任何经营目的和商业色彩,论坛QQ群只是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发帖人和召集人只是活动的志愿服务者,驴友只是同行伙伴,任何人不对活动的质量和安全负有相关连带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所指参加活动系成年人活动,参加者必须是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18周岁以下参加活动必须有家长或亲属陪同或监护,其陪同人承担监护责任。 第三条、参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德,遵循公约的约定。 第四条、参加 活动的人员必须有强烈的环保意识,热爱自然,保护自然,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在营地留有LJ,不捕捉各类野生动物,我们提倡的口号是“到郊外留下的只能是你的脚印,带走的只能是你的照片”。 第五条、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如交通事故、摔伤等多种不可预知的风险,参加活动的人员应该对此有正确认识,应该有规避风险的意识,鼓励个人购买人身安全保险。不提倡攀岩、泅渡、探险等有风险的活动,不提倡参加活动的人员远离团队,独自行动。不得在野外酗酒、滋事。 第六条、 活动提倡以人为本、团结友爱,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对遇到意外或伤病的,其他驴友有救助的义务,要同心协力,及时相助,规避风险,但不对意外或伤病造成的损失负责。若行程中有人员要求中途退出,其它人员不能做出任何阻拦,完全尊重个人意见。组队仅为团体活动的安全性考虑。 第七条、户外活动属于民间自发自愿参加的活动,活动质量安全均无法做出保证,请参加者考虑清楚后谨慎加入,报名即意味参加者同意并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同时,报名也意味着参加者放弃向发贴人、其他同行参加者以及号召贴,QQ群追究法律与经济上责任的任何权利。 附:活动安全免责声明 我是自愿参加这次户外活动的,我对这次户外活动的时间、路线、目标都有足够的了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我将努力规避风险,并郑重声明我对我个人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此次活动中我因意外风险被伤害,一切责任由我自己负责,与活动发贴人、召集人及同行网友没有任何关系,家人和亲属等不得向与我同行出游的人以任何形式的索赔。报名即意味着对上述条款表示认同。 特此声明本人签名:(以上没有排版,因不知你具体事项,但大体不变,仅供参考)

7,建筑工人个人安全协议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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