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不会!不签合同就没有法律关系; 了!
呃,,没关系啦吧。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2,合同到期不续签

可以的,合同到期以后你是自由的,公司没有资格要求你30日
你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了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你可以采取不续签合同的办法离开。不要说离职。

合同到期不续签

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当然可以。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影响你享受相关待遇。而且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的,支付3月到6月份 的双倍工资
1、你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未得到单位肯定答复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无需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

4,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来帮你分析:1、“2 倍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可以这样分析:这是一种惩罚性质的“赔偿”,所以适用平均工资的概念;2、你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可以视同原来劳动合同的延续,依据是工资照发,社保照缴,只是没有书面签订劳动合同书罢了,可以提醒单位一是赶紧补签,二是不补签的后果是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3、如果你提出2倍工资或经济赔偿等要求,我个人认为与情与理与法,都不合适。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想法,供你参考。

5,合同没有续签订

如果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在单位照常上班,用人单位还是照常发放工资,那么双方应当认定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满一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满一年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双方的行为应当受劳动法等规定的约束,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发生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工伤待遇。
如果你侵权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工作上的事损害了别人,单位替你赔 如果你工伤了,单位赔你 但最好是把合同签了,万一单位赖账,你还得举证,虽然这样的举证不难,也是个麻烦事

6,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合同到期之日起终止,这并不以劳动者所从事的是技术工作而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且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出现工作未予交接的情况,责任也应由公司承担。2、如果说公司还有一个月半月工资没发给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立即补发,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除要求公司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外,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不能作为所谓的补偿奉送给公司。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规定,公司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合同而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执行标准也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4、如无特殊工作需要交接,可以对公司的要求不予理睬,但即使确实需要本人回公司交接工作时,交接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

7,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怎么办

由于公司没有明确通知我们何时续签合同,也没有辞退任何人,所以就一直这样继续正常工作。请问,这样对我们有什么不利影响吗? 答: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未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并办理工作交接,仍继续留用该劳动者的,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所以,你们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公司在续签合同前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你们也可以以公司存在违法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你们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关系,都应确保公司已经依法按你们的工作年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且依法安排了2008年的带薪年休假,否则就应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问:我是某医药公司的销售经理,由于今年公司整体业绩不佳,老板决定取消年终奖。虽然我们都可以理解老板的难处,但毕竟我们都付出了劳动,就这样一下全部取消年终奖,实在很难受。请问,法律对年终奖是怎么规定的? 答:年终奖是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应由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而用人单位的薪酬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里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也可以作为支付年终奖的依据。很多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都只是口头的承诺,最终都是由老板个人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具体的发放数额,劳动者并没有任何话语权,这便是隐性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大大挫伤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以及引发集体离职。由于口头约定形式无法作为证据,故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对年终奖励做出书面约定,免得“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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