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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盟的法律条例

1、首先,经营需要取得国家许可,即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无照经营是要受到处罚的;2、国家对特许经营有专门的法律规范,而且内容很多,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楚的,加盟合同以及具体方式设计等都需要很多材料和内容,建议你就专门来做,具体面谈吧。

加盟的法律条例

2,加盟商合同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加盟商在签订合同签建议先了解合同的内容保障自身的权益。其中要重点了解总部是否有服务标章注册证,总部要拥有这个品牌才可以授权加盟店,其次了解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是怎么样的。关于一般合同所包含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加盟商合同注意什么

3,签订加盟合同时法律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加盟合同时注意事项一、签订加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地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以上信息应当在签合同至少十天前提供给投资人;2、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预先准备好的合同并非法定的格式合同,投资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有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与加盟企业谈判,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明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为了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合同中必须包括加盟企业所提供的经营技术、获得的培训等方面的条款。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加盟企业所赋予投资人的权利;获得的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店准备;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4、清楚被许可的内容和范围,特许经营下的门店,属于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5、必要时请第三方进入,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就是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当投资者害怕掉入陷阱或害怕不能全部正确理解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此项业务的咨询机构介入,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以上就是我所要对即将进入连锁业的投资者要说明的一些连锁招商骗局和对策,希望投资者在进入连锁市场前谨慎行事,要时刻保持警惕,要深深体会“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这句话。

签订加盟合同时法律注意事项有哪些

4,加盟合同纠纷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因为特许加盟合同一般时间都比较长,加盟者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经济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加盟。对于这种情况,加盟者可以与特许企业协商允许合同进行转让。但转让必须经过特许企业的同意,而转让后的承买者资格由特许企业进行认定,同时加盟者须向特-许企业支付一定转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关于加盟的法律法规

你好,你所经营的商品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看具体是什么商品)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好的结果是你们协商点钱,不就是点加盟费么。付了加盟费你也放心大胆的做了。最坏的结果他们到法院去告你,你还得付因此而得到的获利,或者到工商局去举报你,工商局也可以对你进行罚款。
1 目前加盟市场鱼龙混杂,加盟之前要考察清楚加盟商是否有加盟资质,和所加盟的行业前景,2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侵犯商标权,可以按照你的收入进行处罚,

6,代理签订商业加盟合同的法律责任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法定原因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所造成的损害由原代理人承担。如果代理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以代理合同为准。以下是法定代理解除的条件。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7,特许加盟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例

一份完善的特许经营合同应该具有以下主要内容:特许人、被特许人基本情况;特许经营内容、期限;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产品或者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特许经营第一网一般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可分为以下各项,签约前宜请教律师、会计师、审慎阅读评估。一、 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费用1. 合同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服务的项目2. 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二、 合同期间1. 期限长短有无明确?2. 期限是否和租约配合?三、 合同延续1. 期满后可否续约?2. 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明列?四、 加盟金、权利金及其他款项1. 加盟金到底包含哪些项目?2. 其包括开张时的存货或新货吗?3. 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4. 是否须缴纳定期权利金?如何计算?如何给付?5. 特许者是否提供记帐、报税等服务?如有,是否须额外缴交费用?6. 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的分摊如何计算?特许者提供哪些产品或促销服务?五、 商圈保护1. 合同有无授予独占区域?2. 独占区域是否在有些目的或营业额达到某种标准即终止?六、 采购生财器具1. 是否所有的生财器具都必须向特许者购买?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2. 特许者是否提供贷款?七、 选择地点1. 特许者是否协助选择地点?2. 谁对地点的选择作最后决定?3. 装修蓝图是否由特许者提供?4. 有无定期重新装潢及翻新的要求?5. 如须申请更改建筑使用执照,谁负责提出申请及负担期费用?6. 租约条款约束?八、 教育训练1. 特许者是否要求加盟者参加训练课程?2. 有无继续教育及协助?3. 是否持续性的提供加盟者员工训练的配合?4. 是否要付费用?费用多少?九、 财务协助1. 特许者是否提供财务协助或协助寻找贷款?2. 如有提供财务协助或贷款,其条件是否合理?3. 特许者是否提供缓期付款的优惠?4. 有无抵押?十、采购对象限制1. 合同是否要加盟者只能向特许者购买所需的货品?或只能向特许者指定的厂商购买?2. 如有,其价格及条件是否合理?十一、限制营业范围及贩卖之物品1. 合同是否对所购卖物品的项目有所限制?2. 限制是否合理?如须卖其他物品,有无须特许者同意的申请步骤及程序?十二、竞业禁止1. 合同是否限制加盟者在约满或转让后,不得从事同类型的商业行为?2. 如有,其期限及区域是否合理?十三、会计作业要求1. 特许者是否提供薄记及会计的服务?2. 如有,是否需额外收费?其收费是否合理?十四、客户限制1. 有无限制客户对象?2. 如售出超越授权的地区,有无惩罚条款?十五、广告促销计划的配合1. 广告是地区性或全国性?其费用支付方法?2. 如地区性促销是加盟者自理,特许者是否提供过去经验与协助规划的服务?3. 特许者是否提供各种推广促销的材料、室内展示海报及文宣品等?有无另外收费?4. 加盟者是否可自行策划区域的促销?如何取得特许者的同意?十六、违约条款1. 何种状况视为违约?2. 违约项目是否属加盟者能力范围所能控制的?3. 其订定项目与核实标准是否合理?十七、通知条款1. 若违约,特许者是否有义务以书面通知加盟者延期并更正?2. 其期间有多长?是否足够?十八、违约后果1. 违约时,特许者采取何种方式因应?2. 特许者是否可以直接取消该连锁加盟契约?3. 有无违约金条款?金额多少?十九、合同终止的处理1. 特许者是否有义务购买加盟者的生财器具、门店租约及其资产?2. 处理费用如何归属?3. 处理期间多少?是否足够?二十、加盟者转让的权利1. 加盟者是否可于契约转卖门店资产?2. 加盟者是否可于转卖时,同时转让加盟合同?或特许者有义务与承买者签订新合同?3. 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准或拒绝转卖,其权利是否合理?4. 租约可否转让?5. 特许者是否有权核定承买者的资格?其资格如何认定?6. 是否须付给特许者部分转让费?二十一、特许者的优先承购权1. 合同中有无明示何种情况下特许者可承购?2. 其承购价格由谁评估?商誉及净值是否列入考虑?3. 加盟者求售时是否有义务先向特许者求售?二十二、加盟者生病或死亡1. 合同是否直接由继承人承接?2. 合同是否由遗产管理人承接?3. 合同者如长期失能,是否必须转让?二十三、促裁诉讼处理1. 是否由总部促裁解决所有争议纠纷?2. 促裁是否比诉讼省时、省钱?二十四、诉讼管辖地1. 特许者指定的诉讼管辖地是否为其总部所在地?2. 是否考虑改为加盟店的所在地对加盟者较为有利?二十五、加盟者亲自经营的要求1. 合同是否要求加盟者每日亲自经营?2. 合同是否禁止加盟者维持其他职业?

8,加盟合同规范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住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E多E牌服装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拓展E多E服装品牌在××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E多E品牌系列服装。 第二条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 06年度我们将以外套为主,大家可适当搭配其它品牌的种类。07年度我们的种类将向多样化发展。 第三条 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第四条 乙方预存金在×元以上,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基础上打8.7折. 第六条: 乙方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过3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春秋两季的平均每季进货数量超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450 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夏季的进货数量超过600 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35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三; 乙方冬季的进货数量超过500件,将返还此季度进价总额的百分之五.返还金额将在每个累计周期完成后充进乙方预存金额内. 第七条: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 及其它甲方实际所属的网络对外批发价的一点八倍(比如网络批价60元的服装, 零售价不得低108元)!如有特殊原因,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不得接纳除乙方外,XX市的任何批发客户,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本条所说明的诚信进行任何方式的验证(比如以代理地区其它批发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一经发现甲方向XX市的任何地址进行十件起的批发行为发货,可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九条 乙方每次进货均从预存款中扣除。 第十条 预存款只能用于支付E多E品牌服装进货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不以其它方式退还.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进货可享有百分之七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两月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 第十二条 乙方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一条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的 但每个厂家有可能是有变化的
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签订加盟合同不是个小事,不能随便上网找个就用,那就对自己的权利太不尊重了,希望找个专门律师好好商量一下,任何一个条款的细节都可能让你受益,也可能让你处于风险之中,况且,加盟单位一般都行自己的律师起草合同,在合同设计上都设置了不为人知的条款和细节,请慎重对待。--杨雨民律师
对方都有格式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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