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判

房屋的拆迁与否不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能决定的,所以双方要按照合同办事,法院会支持原有合同的效力。

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判

2,如何判断及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判断及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3,如何界定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的性质

我国《合同法》地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何界定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的性质

4,最高院关于合同性质如何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1993年11月17日 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 究,现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 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 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 行地。
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当然是以合同内容为准了。其实,用不着具体的规定。实在要参考的话,可以参考2001年6月15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规定:“技术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

5,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别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1、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2、开始并无明显的骗取故意,本身也非完全没有履行能力,但合同签订后,抱着能履行则履行,履行不了就拉倒的放任心理,不做积极努力,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失,而将较大数额财物归自己一方非法所有或占有。3、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发生了变化,想无偿地非法占有或所有签约对方的财物或其它标的。4、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内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履行义务,是否非法所有或占有他人财物,内心还没有确定的意念,或者对自己最终无履行约能力还没有明确的认识,主要指行为人实际上并非完全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二)从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上区别。衡量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除从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上区别外,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签约后有无履约行为如何,是另一关键因素。判断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意愿的主要客观根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三)从具体情节、后果上区别。正确认定是否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不仅要从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方面考察,还要从具体情节、后果上进行对比分析上,这些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问: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界别认定是怎么样的答:合同诈骗是犯罪行为。合同纠纷是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的履行有不同认识、理解,产生了矛盾。合同纠纷的合同双方没有犯罪行为。你还想说什么尽管说。

6,简述合同纠纷的处理类型及区别

1、定金合同的性质。 当事人在订立定金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定金的性质。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未明确定金性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推定。如果定金于合同订立前交付,应当推定为立约定金;如果定金于主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交付,则推定为违约定金,并且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2、定金合同的债权的范围。 定金合同应当明确定金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和范围。 3、定金合同的数额。 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该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该部分定金应当原额返还给对方。 4、定金合同的交付期限。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定金交付的期限。立约定金应当于主合同订立前交付;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应当于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交付。 5、定金合同中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违约定金的定金罚则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合同以及其他不适当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形。具体适用于何种情形。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二、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 1、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可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3、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4、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5、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6、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7、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8、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适用: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即是关于定金合同的相关内容,重点讲解的是关于定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对这些内容已经有了初步了解。
你说呢...

7,如何判定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转让。只要转让的手续符合法律规定,转让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合同首先要成立,其次才谈得上生不生效的问题一、合同的成立要件形式要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实质要件——1、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的生效要件其实法律是自下而上的东西,就像问你哪些东西能吃,那范围就太广了,你一般都会说哪些东西不能吃。所以《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无效、可撤销变更的情形,除了这两种情况的合同都有效 1、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可撤销合同情形——《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此外合同还可以先成立,并约定生效条件和期限。这样的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当条件成就时或期限到达时生效。(针对)

文章TAG:合同纠纷法律性质怎么判别合同  合同纠纷  纠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