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一个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案例分析

比如对方没有提供借款而签订了合同,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根据合同法规定,此合同无效。

求一个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案例分析

2,合同成立了但为什么不生效

你要明确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成立了但为什么不生效

3,有没有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的情况

如:需要前置条件的合同是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当事人有效签字后即成立, 一般是成立即生效。
你好,你这是一个法律 练习题?
如合同上没有提到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有提到他没有是他违约

有没有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的情况

4,谁能跟我举例说名一个无效合同是怎么解决的

  一、原合同法制度确认三种常规案件无效的质疑。   非法人组织机构对外缔约的案件、超范围经营的案件、未经房屋登记机关核准的财产租赁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被确认为无效。上述三种案件无效认定后,在理论界引起学者的反对,认为无效合同的范围应作严格限定。上述三种案件属常规案件,在经济合同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讨论已是当务之急。

5,合同仅成立而未生效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那当事人应该被追究什

没有履行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都无效合同了,还凭什么去追究人?!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你好,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那么一般来说需要有签字和盖章两方面。事务方面,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之日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是指两方都签字和盖章,但是如果有的只有公章,而没有负责人签字也是可以的。

6,合同成立但是没有生效只要付民事赔偿责任吗

付不付责任,要看合同是属于《合同法》中的哪种类型的合同。买卖合同一般都是成立即生效。而一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需要履行一定义务的合同,虽然成立但是没有生效。
正常情况不要,但有订约过失责任的可能,看你情况是不是符合。
你好!生效后才需要负责的哈。。。附条件合同么亲?如果不是就是签订就生效的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7,想找合同无效或撒销合同的案例

无效合同案例:2008年9月1日,原告林某与被告孙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孙某将其在同年获得的一套5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卖给林某。协议约定:房屋价格为15万元;由买方在签订协议之日支付13万元,余款在过户时一次性付清;卖方在2008年9月30日前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同年10月底卖方交付房屋给买方。该协议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协议签订后,买方依约于协议订立的当日向卖方支付了购房款13万元。但直到2009年3月底卖方孙某仍然不交付房屋,也不同意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并判令被告履行协议。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协议无效并判决驳回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关键是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要认定协议的有效,除了协议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之外,还要看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本案中作为买卖标的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并且卖方取得该房屋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根据2007年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对经济适用住房只拥有有限产权,其所占用的土地是划拨土地,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这就是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在5年之内对该住房并没有完全的产权,是和国家共有的房屋,即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在购得房屋5年内只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之一,作为共有人之一的人在没有取得另一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处分共有的房屋,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也完全可以认为,如果获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当事人可以任意买卖这种房屋的话,国家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措施将会落空,这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因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本案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法院的认定和判决是正确的。
是有利健康的,但需要坚持。并根据不同目的选择不同的游泳时间。比如强身健体,早上中午游,减肥睡前游并且要注意游泳后半小时内不要喝水和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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