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旷工多久劳动合同可以自动解除。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无故旷工离职进行处罚。

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三个月以上不再那个公司里干了劳动合同是否会自动解除呢

合同到期就自动解除。三个月以上不上班,公司会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根据你的工龄应该给你适当补偿的 你可以去qq空间找法律顾问的应用。上面有专业的律师可以免费咨询的

三个月以上不再那个公司里干了劳动合同是否会自动解除呢

3,多少天无故不上班作自动离职处理

按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无故旷工十八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这要根据你们公司的规定来定性的。我看一般无故矿工三天就可以认定自动离职。
各公司规定都不太一样,一般来说是三天无故旷工,公司可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多少天无故不上班作自动离职处理

4,自动离职多少天劳动合同作废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目前很多企业单位据此作出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当作自动离职处理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因职工自动离职而克扣应发工资,但可视擅自离职的职工给企业造成损失大小的情况,责令其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赔偿。

5,交了辞职申请几天不去上班视为自动离职

你的工资结算了吗? 交了辞职申请,几天不去上班,好象对己不利.还是按照程序办.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6,多少天旷工算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针对上述问题,有两种解决办法:1、建议你单位把旷工多少天以上定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在员工旷工的时候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解除合同,这样可以避免经济补偿的纠纷。2、若直接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而没有对其定性为违规行为的话,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离职约定,属于直协商解除合同,虽然是由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以旷工的实际行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方便单位管理角度来看,建议适用第一种,这样单位可以掌握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而第二种则是员工只要想何时走,就直接旷工,这是非常不利于用人单位的。

7,请问多长时间不上班算自动离职

没有法规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会给你发一个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扩展资料一般纳税人(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自动离职
您好!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是,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废止。理由是被《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取代。 所以现在已经不能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依据了,只能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是否有相关规定,一般单位员工手册上就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这个约定是法律上是可以得到承认的。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将旷工自动除名期限缩短到5天或者10天的,也是正常的。谢谢阅读!
请教职工没有请假,无故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请说明依据什么法规)单位做除名决定需要办哪些手续?(是不是要登报呀什么的?) ···一般情况下,旷工15天,单位可以除名。出名的根据主要是单位的纪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 除名,在单位公告就可以,也可以在新闻媒体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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