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另外,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遗赠和遗嘱没有效力高低问题,只是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以及行使方式不同而已。

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2,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效力更优先

除非这两者的财产重叠冲突了,否则互不干涉。比如,我将这房子赠给了亲戚朋友甲,然后又用遗嘱把这房子给了我的子女乙,那么,这两者的冲突就要靠起诉来定。否则,没事!这两者没有优先之说
在我国有关继承形式的效力优先级是这样的: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婚姻家庭审判组资深法官

遗赠协议和遗嘱哪个效力更优先

3,赠与遗嘱哪个更有效

不存在哪个更有效的问题,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一定要比较,需要将它们放置于一个具体的事件的当中。
遗赠协议优先于遗嘱。但是你所说的赠与是否是遗赠。另外赠与和遗嘱哪个在先,哪个在后还有区别。如果是房产,那么没有过户,赠与不生效并可以反悔的。而在此后又写了与赠与书相矛盾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符合法定格式的话,那么老人已实际行为表明不再赠与,那么以最能代表老人的真实意愿的为准,即以这遗嘱为准。

赠与遗嘱哪个更有效

4,法定继承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点

都是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是在没有其他继承方式时才适用的。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最大,遗嘱继承,遗赠的效力次之,法定继承的效力最小。 但有?继承法?第2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仍依法定继承方式办理: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弃权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时,依下列原则办理:1,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2,不足的,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比例偿还,但以遗产价值为限;3,无法定继承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比例偿还,但以遗产价值为限;4,遗赠抚养协议受赠人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遗赠抚养协议的特征:1,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也可以是集所有制体组织 ;但当事人之间不能存在法定抚养权利义务。2,双方,双务,有偿,诺成,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都是《继承法》继承财产的方法 效力依次是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 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的顺序和方法 遗嘱继承 是由被继承人立遗嘱 继承人根据遗嘱协议来进行继承的方法 遗赠抚养协议 是双发约定 由一方负责抚养其 等待被继承人死亡后 继承开始 由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取得约定遗产的权利

5,遗嘱与遗赠发生冲突时哪个优先

我认为是最后立下的遗嘱有效,咨询律师吧!
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有效的遗赠扶养协意的效力大于遗赠大于遗嘱。只要协议合法有效,不管遗嘱是否经公证,都先执行协议。
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你说的这个案例比较复杂。关系到两个问题:1、后设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设立的遗嘱。所以后设立的遗赠优先于先设立的遗嘱。但是具体到此案,则情况未必如此,请看后面。2、这种冲突情形其实涉及到“遗嘱解释”(意思表示的解释)的问题。因为这时遗嘱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有时遗嘱内容并不清楚、甚至互相矛盾,前后文冲突等等,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究竟如何须经一番解释方能确定。 在该案中,首先要确定,他在立遗赠的遗嘱时现存财产还有多少,如果当时的财产还是200万,则立遗嘱人的目的在于让他指定的继承人儿子和他的好友共同分享他的遗产,而且是以4∶6的比例。从此目的出发,可以认为不论具体数额多少,由这两人按此比例分享王某所有的财产才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当时的财产只有120万元,显然,立遗嘱人的目的在于,把全部财产遗赠给朋友,就推翻了前面遗嘱的内容。如果大于120万小于200万,则视为部分修改了前面遗嘱的内容。如存有160万,则视为120遗赠给朋友,40万给儿子。为3:1。
如果遗嘱 和 遗赠 发生冲突应按照证据的效力等级来说,经过公证的优于未经过公证的,如果都未经过公证, 从时间上说,后做的优先替代先一个,后一个行为是修改前一个行为的法律行为。

6,遗赠和遗嘱继承哪个法律效力高

您好。人死后继承与被继承关系首先是从法定继承到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有一个遗赠。在我看,这个其实和法律效应没有任何关系。这个遗嘱和遗赠两个法律效应一样高。这样我们就遇到一个矛盾。那个死者遗产有100万。但他让A与B共同继承这一百万。怎麼办呢。其实这很容易回答。分配遗产时。A与B可以协商。。一般情况下,A分50万B分50万。或者还有别的可能性。在我看来,遗嘱和遗赠法律效应是相等的。但是,这个遗嘱所写的时间是一样的麼。若是一样。则以上面的说法继承。若不一样。则要看时间。比如遗嘱是在2000年立的,而遗赠是在2001年立的,则遗赠有效。如果遗赠中并没有提到与A与B共同分割这100万,则B继承。这个是很复杂的。希望提问着多加点细节这样就更清晰明了。。
同意楼上意见,另外再补充一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43.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你好,看合同成立生效先后和条件成就情况
1、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如果没有遗赠或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办法确定先后顺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2、如果受遗赠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是遗赠抚养关系就有优先继承的权利。3、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有债务的话,先从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7,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的区别哪个更好

一、概念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 二、遗赠和遗嘱的区别 遗嘱和遗赠的最大区别就是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中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需要说明的是:若遗嘱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注明将财产留给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遗嘱也属于遗赠。 此外,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不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两种不同的形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遗赠)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是依据《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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