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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有工伤鉴定和补偿标准吗

你先确定工伤的概念再提这个问题。工伤鉴定和补偿标准,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民法典对此不作规定。
工伤鉴定的标准在网上就有的,但是鉴定的具体等级是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出具的,补偿的标准各地有所出入的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劳动局

民法典有工伤鉴定和补偿标准吗

2,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二、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三、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四、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3,怎样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跟民法通则意见,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三年前,你怎么不积极主张权利?

怎样赔偿

4,民法典赔偿标准

法律解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按照以下赔偿项目进行计算: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 住院 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 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计算赔偿数额 。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 侵权行为地 的 丧葬费标准 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11、 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5,民事纠纷中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假如是部分损害且可以维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没有损坏的部分应不应当赔偿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损坏的部分会直接影响到未损坏部分的价值则应当赔偿。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不应当赔偿。

6,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无过错责任赔偿标准

1、民法通则中无过错责任原则,损失由侵权人承担。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赔偿标准是赔偿的一种定额的方式,有赔偿标准的前提是要有赔偿,而无过错责任是归责原则,决定你是否有赔偿的义务,这两个东西,你觉得有交集吗?

7,准备赔偿请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是怎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4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本案中,原告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属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请参见《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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