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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条款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有约定从约定。视后签订的合同效力优先。具体需要看后签订的合同,其中如果规定对之前合同的效力,如“取代先前合同”则先前合同自动失效,条款也自动失效。 若是”与之前的合同“并列的,那么涉及培训费的条款依然有效。

合同条款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效吗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先前业主与物业签定的协议均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业主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效吗

3,物业合同有效吗

这种权利是不能以默认为认可的,应属无效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不备案当然有效,只是不受主管部门监管,你的收费只能按照备案合同的价格收取,如果业主提出异议你的收费标准如果高于原合同标准,属于违法。

物业合同有效吗

4,服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服务协议等同于服务合同,受《合同法》的保护,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规避法律的条款和侵害当事人利益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这类条款违反合同法原则。
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条款和限制道德性条款,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不公平条件下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5,我跟居间方还有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请问这份合同

您好,居间服务合同是服务合同,居间人(中介)提供媒介机会。如果因为您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的,您需要支付居间服务费。购房合同未签订的,如果是您的责任,您支付的定金无法要求返还。
如果你已经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并且已给付订金,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你要解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你要打官司,你胜诉的机会并不大。 建议你还是通过三方协商,变更一些合同条款,来达到你所想达到的目的。
法律责任关键看你们签订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定金条款,你也交付了定金,可能定金会被没收。

6,一个公司如果宣布破产与合作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有效吗

合同有效,但不能实际履行。因用人单位公司破产,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实际履行,你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单方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
您好: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1. 如果你们公司进入到破产程序在公司没有注销前,作为你们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在法定公告期内进行债权申报,在公司破产的财产中进行清偿。2. 只要你们公司破产,不是恶意的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连带责任,如果是恶意逃避债务的破产清算,你要承担连带责任。3. 至于你收取的服务费只要是正常用于公司经营,没有和公司的财务混同,就只有在破产财产中清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7,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物业合同是无名合同就是集体合同,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业主大会成立,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订,单个、个别业主无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只能追认以前的合同和以前的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有效,如果个别业主擅自选聘物业公司而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是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成立业主大会,过半业主且专用部分面积过半业主同意业委会才能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否则合同无效,房管、物价部门不予备案,出现合同纠纷法院不会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建设部110号令,装修前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所以物业做法并不违法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收费标准,前期由物业和开发商协商制定,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在购房之前,开发商应告知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并公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收费标准有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业主对物业收费标准有质疑,可以在业委会成立后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物业费用并无过错,且合理合法。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还没有覆盖时,物业公司已经为老小区进屋,物业公司以前可能没有通过适当的改造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推出短,物业管理公司,其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建。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公司。一些开发商本身也属物业管理公司如万科等国内知名,发展直接到房地产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下属后,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从开发商直接开发房地产公司的自己的子公司的现象会逐渐减少。一般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什么是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 已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现在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管理也比较规范,具有很大的竞争力,有公司专门从事房地产顾问服务公司等。有限公司2)是指业主房子谁的财产,他的房子是使用,所有权,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可能是公民或者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房子人为业主的所有权。 < >>第二章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是一个住宅区内,对于物业公司在客户方面。因此,物业公司说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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