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签合同怎样受法律保护

一、只要双方自愿,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成立且受法律保护;二、如果想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更高,可以对合同进行公证。(不公证,合同也是有效的)
你的问题要区分是哪种网签合同,如果是商品房买卖的网签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别的网签合同,那起效力现在大部分都是不承认的,只有国家试点的地方才可以。比如江苏、重庆。

如果要签合同怎样受法律保护

2,合同怎么样才能受法律保护

你好,第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成立,如果没有附加生效条件,也不属于经审批后方能生效的情况,那么成立时就生效了,合同一旦成立、生效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二、合同生效并非一定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得看内容是否合法等等。合同纠纷是现代社会常发的法律纠纷,签订合同不慎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案例很多,建议你委托律师审核合同,以便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如仍有疑问可来电详询,或委托律师办理。

合同怎么样才能受法律保护

3,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一份式

1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背工序良俗(例如毒品买卖,二奶包养)2违背当事人签订意愿的合同(例如拿你家人威胁你,你不签就对你家人不利)3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以上3种形式签订的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一份式合同未必违法
你好, 私了合同(协议)只要: 1,是当事双方真实意愿; 2,没有违反有关法律; 3,没有侵犯第三方利益。 就是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一份式

4,什么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以双方平等公平自愿为前提,也就是说不符合这个条件的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就是法律和国家明文禁止买卖的物品所涉及的合同!
买卖双方达成的协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法有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5,关于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的问题

这个合同是合法的,当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协议的内容并没有违法的内容,也不存在欺诈的情形。但是,由于对方不能改密码,导致他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地保障,他有权要求退款的。
你好, 私了合同(协议)只要: 1,是当事双方真实意愿; 2,没有违反有关法律; 3,没有侵犯第三方利益。 就是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那个合同时合法的 合同也生效了 能不能修改密码你们在之前协议中并没有约定 而你只保证帐号密码正确 其他的不保已经说明了你不保证密码能修改 所以你可以不退货 可以按照淘宝上的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来说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履行了合同的义务,法院应该会判定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存在漏洞,法院会保护弱势群体,卖号这些一般还是当面比较好!这是个诚信问题!

6,要签一份合同这个合同是否要受法律保护呢

签合同的目的肯定都要得到法律保护,但是并不是所有合同都是有效的:法定理由是无效合同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规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否有签订合同,都没有理由克扣员工福利。由于你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障。你可以跟hr说,如果再不给付工资,就可以去仲裁告他们的。
会的,合法的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因而具有了法律效益,受法律的保护,合同双方不得以合同约定外的理由来违反合同约定。
我想是的
合同受法律保护的前提:1、内容合法,没有违法的条款2、约定基本对等,没有格式条款如果不符合1,那么合同无效如果不符合2,合同部分无效

7,一份合同需要如何签署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有两个自然人因为要做某项业务,所以成立了一个公司.(可以说是皮包公司)其中甲是法定代表人,他全权办理了公司的登记注册手续.乙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过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是挂名股东.两人约定由乙负责技术和项目谈判,甲负责资金.后来乙通过多方努力,跑来了业务.但因为考虑到甲的人品问题,所以又同甲签定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二人以公司名义跑这一单业务,事成后五五分红.结果如乙所顾虑的,甲后来拒绝分红.现在乙以甲为被告起诉到法院,主张按那份协议书分红.没想到法院判决乙败诉.理由是二人以公司为名对外开展业务,所以所得利润应该是公司利润.现在原告应该以公司为被告,要求按股东身份分红或者是劳动报酬.同时说二人在同为公司股东背景下又签定"合伙协议"违背了公司法,该协议无效.我现在不明白的是有以下5点:1,这个协议到底是合作协议还是合伙协议,二者有什么不同?(该协议明确约定仅仅合作这一单业务,同时乙不参与该公司的其他任何事项)2.乙与甲签定的这个协议是否可以看成是乙与该公司的协议,因为甲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他在协议书上的签字不是仅仅代表他个人,还可以理解为是代表公司?3.如果乙改变被告,以公司为被告要求,那应该是主张股东分红(未实际出资的股东算不算股东),还是劳动报酬?那份协议书是否可以理解为乙为该公司提供了劳务的证明?4.现在乙手中有该笔业务合同的复印件(合同是业务单位与该公司的合同书)该工程的价款.同时乙还有业务单位出具的给甲已付款多少的证明材料,那么该笔利润是多少的举证责任在谁?如果是在甲,而他本身是皮包公司,很多支出都是白条,公司根本没帐.这样一来怎么计算利润?如果在乙,乙需要收集什么证据?5.上条说到业务单位的付款证明上注明的是这个单位付给甲个人多少钱,(而不是给了这个公司多少钱),那么这个利润到底是属于公司利润还是甲个人收益?同时实质上这个公司仅仅做了这一单生意,然后再没有了任何经营活动.甲在法庭上也承认这个事实,也说到乙仅仅挂了个名,(没有实际出资,)因为当时还不允许一人公司.那么这种公司法律上应该认可吗?因为它的登记注册都是做的假手续,乙本人没在任何公司设立时的文件上签过字,只是给过甲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因此乙是否需要先主张行政诉讼,撤消了该公司,然后再依据那份协议要求分红?法院的判决从结果上看,没有太大问题。个人分析如下:1、五五分红协议无效。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在按公司法规定分红(通常是年终出年报后)之前,属于公司法人主体所有,公司股东不得擅自、随意瓜分公司的利润,否则就侵犯了公司的法人财产权,也会对公司的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而公司在年底分红时,是对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经营成果综合评价之后(以各项盈余减去各项亏损),若有盈余,则在提取了各项法定基金后,方可分红,若无盈余,则不得分红。不能以公司的某笔业务有利润,而去“单笔分红”。因此,在公司年报出来之前,原告提出分红的要求,的确违反了法律规定。2、乙是否有权获得公司分红?个人认为是无权。按照公司法(以2004版为准,2005版才生效没多久)第四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这里的出资是指实际出资,而非认缴出资。乙没有实际出资,故分红为0。3、乙所付出的劳动如何确定回报,应由法院自由裁量。乙作为股东身份,并不意味着其要无偿为公司付出劳动,公司因为乙的劳动而获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此处请注意:乙是和甲而非公司签订的协议,公司在协议中处于案外人地位。所以若公司获利,则乙是无因管理)按无因管理处理,则公司应支付乙的劳动成本,具体由法院裁量。综:协议无效的关键有两点:一是乙应和公司签订协议,而不是和甲签订协议;二是在协议中不应使用“分红”概念,而要使用“劳务费”概念。解决了这两点,这份协议才是有效的。最后,顺便说一下:公司法是部抽象性、逻辑性很强,且涉及内容很杂的法律,要研究透它是相对较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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