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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合同合法有效还能诉合同诈骗罪吗

合同诈骗罪属刑事犯罪,你不能起诉。在法院判决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你控告对方合同诈骗,涉嫌诬告。
就你所述,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法院判决合同合法有效还能诉合同诈骗罪吗

2,法院确认房屋合同有效的意义是什 么

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有效,那就意味这法院已经认可这份合同的效力了,你也可起诉要求对方按照这份合同继续履行,或者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等。由于你已经有法院关于合同有效的判决,再起诉其他的时候法院就不用审核合同效力问题,只审理你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即可。
可以要求,若仲裁说合同无效可要求之前全部租金退还

法院确认房屋合同有效的意义是什 么

3,法院判决合同生效是不一切就得按合同说话

《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合同约定是诚实信用的表现,也是为人处世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不论法院是否判决合同生效,都应当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
你好!你也可以拖,可以赖。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行。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法院判决合同生效是不一切就得按合同说话

4,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有效房产仍会被拍卖吗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一方不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过户。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也叫强制履行,学说上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或者依约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继续履行需要有以下条件:1、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无效。

5,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但现在按《合同法》的规定不会轻易认定合同无效。 下面是《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可以进行参考。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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