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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中介欺骗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应

除非你有录音或证人等证据,不然是比较难得,由于毕竟是你本人所签

被中介欺骗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应

2,我在欺骗下签的合同算有效吗

你 觉得被骗所签合同,不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时,应当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一年以后,无法撤销。

我在欺骗下签的合同算有效吗

3,对方用一切手段误导或欺骗签的合同有效吗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在重大误解或者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消该合同,合同因无效被撤消的,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方用一切手段误导或欺骗签的合同有效吗

4,请问在被骗下签的合同是不是就是有效的对方只能是认倒霉了 搜

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当然,你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份合同签订的时候,你是被欺骗的。
也许是的。

5,被骗所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签署合同时,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是自愿签署,这样的在其他方面都合法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我国规定欺诈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原则中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现实中需要先适用具体条文,只有具体条文中没有规定的时候,才能够用原则进行适用。也就是说如果条文中中对被气派所签订的合同有规定,就必须适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

6,被对方欺骗后所签的合同有效吗

当然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合同签了就有效关键证明被骗了

7,在受欺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所谓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因欺诈而订立的。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4、因胁迫而订立的。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所谓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而且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主动撤销该合同。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做出了与民法通则不同的规定,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为无效,合同法规定为可撤销,如果损害国家利益才为无效。合同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也是新法,因此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条是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已如前述,合同的成立是事实判断,而合同的生效是价值判断。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所作的价值判断。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认为,无效合同是自始、绝对无效。但是,无效合同中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即并非当然无效而仅对特定的当事人才发生无效后果的合同。有学者称此为相对无效的合同。此种合同的特点是该合同并不是自始的、当然的无效,只有特定的相对人才能够主张合同无效,而不是所有人均可主张该合同无效。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中恶意串通,损害特定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当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根据本条规定,无效合同包括如下几种,下面分别论述。  第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欺诈作为的结果,但其本身与欺诈行为是有区别的。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谓依他人之欺骗行为陷入错误而为之意思表示",并在此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它是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基础上产生的合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欺诈行为都导致合同无效,只有那些因欺诈而损害了国家利益的行为才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其他的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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