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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合同法法律关系的分类

2,与原单位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种类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为完成一定任务设定的劳动期限;四、劳务派遣合同;五、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能详细说一下吗,不太明白
你好!三种: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为完成一定任务设定的劳动期限。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与原单位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什么种类

3,合同可分为哪些类型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1、从签订形式上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2、从效力上说: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3、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5、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6、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可分为哪些类型

4,简述合同分类什么是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1、简述合同分类?什么是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是什么?答:合同分类:①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分类:合同分类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②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③依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④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⑤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⑥合同还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要约承诺:要约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1)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区别。只有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才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是否有效存在,是判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由于合同未成立,因此当事人并不承担合同义务。但是,在订约阶段,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人负有保密、诚实等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也称前合同义务。若当事人因过错违反此义务,则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如订约建议)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对方可能与自己立约),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要约:①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②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③必须以定立合同为目的④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承诺:①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②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③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5,合同的类别都有哪些

合同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以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类型作为划分合同的标准,合同可分为下述类型: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这也是合同法分则对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间的主从关系,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前者指不依赖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后者指以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不同,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前者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后者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另一方只负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双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后者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的对价的合同。 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可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前者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后者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效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前者指须采用特殊法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后者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需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六、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合同可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束己合同,是指严格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合同。此为合同的常态。涉他合同,是指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缔约目的和合同的效力范围不同。 七、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有无规定一定的名称,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6,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去年刚学过(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3)単务合同和双务合同(4)诺成合同和时间合同(5)要式和认同和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和从合同我刚看到,正好解决你的问题。你只要答这些就行了
保险合同的分类: 1.根据保险合同的标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故而以有形的物质财产为合同标的的是有形财产保险合同,如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等;以无形的财产为合同标的的是无形财产保险合同,如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等。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由于人身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危险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人寿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 2.根据保险合同订立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的合同。在不定值保险合同中,仅载明保险金额,并依此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至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则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财产保险多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一般而言,财产损失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通常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判定损失额的依据。 3.根据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行为性质不同可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补偿性保险合同: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并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进行核定后支付保险金的合同。大多数的财产保险合同都是补偿性保险合同,尤其是不定值保险合同。 给付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定的保险金额,待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负有支付全部保险金义务的合同。该类保险合同多为人身保险所采用。 4.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特定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特定风险保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某几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该合同通常是以列举的方式进行,如地震险或战争险。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对“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危险造成的损害负承保责任的合同。该合同订立的特点是以列举“责任免除”的形式约定保险合同适用的险情。 5.根据保险合同保障标的的不同可分为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同和预约合同 特定式合同:是指保险人只对事先商定的具体保险标的进行承保的保险合同。 总括式合同:是指只规定保险人可以承保某种类别的保险标的,而对该类别保险标的不再分类的保险合同。 流动式合同:是指一种适合财产变化比较频繁的保险合同。 预约合同:又称开口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预先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长期性协议。险人自动承保。 6.根据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标的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再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的分出人与分入人就保险责任的分担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求问合同类型

合同的类型太多了。合同属于民法范畴,法不明令禁止即为许可。其实合同最重要的就是看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那就没有什么太严重的问题。具体还是找些专业的人士帮你们看看吧!这个基本上应该属于委托合同。附:范本一个,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不可生搬硬套,个人提供,仅供参考。促 销 策 划 合 同 书 发展商: (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促销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促销策划的项目:--------,项目位于------------------------- (或者说明项目类型)。第二条:促销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促销策划包括XXXXXXX(此处填写你们公司要提供的策划项目)的服务,为甲方成功促销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促销策划XXXX的XXXXXX,XXXXX,XXXX等业务,全面负责XXXX的促销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促销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4-3,要求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促销宣传策略和建议。 4-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促销策略,承担有关促销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4-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策划费。 5-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促销策划执行方案》和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5-3,乙方提供: 1.)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2.)项目各种展销会和促销活动的策划。 5-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200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第七条:促销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7-1,促销策划费共计XX万元。 7-2,乙方收取策划费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8-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8-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8-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9-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9-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添一个你们双方共同认可的仲裁委员会)。 9-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9-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 章) 法人代表:(签 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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