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是怎样规定的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是怎样规定的

2,违反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所以你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违反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3,合同法112条的构成要件是否可作为合同撤销或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请

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具备:1 有违约行为。2 有损失后果。3 违约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 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法律判定应当赔偿。根据上述要件可以看出,仅凭112条并不足以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也许是的。

合同法112条的构成要件是否可作为合同撤销或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请

4,经济硕士论文 电子合同的几个法律问题浅谈

  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内容,电子商务中的合同采取了新形式,具有新含义和特点。(1)电子合同含义 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重要保证。 电子合同特征 电子合同具有鲜明的特征。电子合同只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看得见却摸不着是其本质特点。再者电子合同还存在风险性。电子合同的电子数据在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他人窃取或截获,已达成的电子合同有可能受病毒攻击或被他人恶意篡改。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电子信息的输入需要简单化和标准化,电子合同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条款齐备。   电子商务能否顺利进行,离不开电子合同,而如何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以实现对当事人利益和义务的保护及监督已成突出的问题。www.bfblw.com/article.asp?ID=33083 论文网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认定性。我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电子商务和电子合同对现行法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电子合同带来的相关新问题需要订立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解决,满足电子合同中关于电子支付的需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5,违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主要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事实发生后,违约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以上五种方式的适用有的可以并用。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向对方给付一定金钱或其他代替物,为防止损失发生或扩大,以给权利人弥补或者挽回损失的责任形式,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金钱:(1)继续履行,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3)赔偿损失。第114条第3款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定履行,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定金罚则并用。违约金是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定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担保其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由违反合同行为人依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取的措施,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条件继续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5)执行定金罚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法》第112条规定,违约金在大多数国家通常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主要适用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如继续履行可以与违约金,法律对此不作规定。(2)采取补救措施。(4)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又称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还应当履行债务

6,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法条涉及到了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以外,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样,在试用期的劳动者还享有了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更多的权利,真是一大奇观。如果劳动者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反而更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比如出现了第四十条第三项及第四十一条的情况时,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不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了。 除了无辜变成试用期劳动者免疫法条的第四十条第三项及第四十条外,还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中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换而言之,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违反劳动纪律,只要劳动纪律没有写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本法条借用周星驰在食神中的一句话——“失败中的失败”。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浅谈电子合同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电子合同的特殊性 二、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 电子合同的订立由于其自身的属性,电子合同完全是电子化的无纸化合同,在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无法确定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是由正确的人执行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发送,信息的正确性也无法保证。(一)订立电子合同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在合同订立中,双方订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的有效性才能得以保障,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二)电子合同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三)电子要约的撤回与撤销问题(四)电子承诺的撤回与撤销问题电子承诺的撤回与电子要约的撤回大致是一样的,同样电子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承诺的撤回必须先于承诺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其基本依据也与要约撤回大致相同。三、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问题(一)电子签名的概念电子签名是用来作为验证身份的一种手段。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工作组第 35 届会议提出的《电子统一规则草案》第二条规定:“电子签名是指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和与数据电文有关的任何方法,它可用于识别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持有人和表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从而确保交易信息资料的准确性,避免电子信息被篡改的一种安全保障措施。(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由一般合同构成要件和电子签名成的。《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要求电子合同内容的形式合法性、证据真实性、签名可靠性。内容的形式合法性指,数据信息能够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其自身所承载的内容并供人随时查阅、提取。(三)电子签名的认证电子签名和电子签名的认证是不同的。虽然两者都是为了保障电子合同的顺利进行,维护交易安全的。电子签名是作为一种技术上的保障手段,通过电子签名来对合同中主体,种类,形式,数量等进行确认的行为。电子签名的认证是独立的专业的第三者对数据的真假进行分辨,主要包括主体身份信息、行为、信用等信息进行分辨进行认证,进而保证网上交易安全顺利的进行,是一种组织层面上的保障。四、电子数据能否作为证据性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一种种类,可以被法院所采纳。
<p>  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内容,电子商务中的合同采取了新形式,具有新含义和特点。(1)电子合同含义 电子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重要保证。</p> <p>电子合同特征 电子合同具有鲜明的特征。电子合同只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看得见却摸不着是其本质特点。再者电子合同还存在风险性。电子合同的电子数据在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他人窃取或截获,已达成的电子合同有可能受病毒攻击或被他人恶意篡改。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电子信息的输入需要简单化和标准化,电子合同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条款齐备。&nbsp; <br>  电子商务能否顺利进行,离不开电子合同,而如何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以实现对当事人利益和义务的保护及监督已成突出的问题。<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www.bfblw.com%2farticle.asp%3fid%3d33083" target="_blank">www.bfblw.com/article.asp?id=33083</a> 论文网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认定性。我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p> <p>  电子商务和电子合同对现行法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电子合同带来的相关新问题需要订立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解决,满足电子合同中关于电子支付的需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nbsp;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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