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121,/第-1条/第-0条/是债权人的违约形式吗?/第-1/-0条/是规定。同时,结合“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些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因此,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只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是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简述合同相对效力原则及其突破。【答案】:(1)所谓合同相对性,在民法体系中通常称为债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合同的特定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的一方可以基于合同对另一方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或责任,更不能主张合同权利,除非法律或合同有规定。
(2)债权转让(-1/)第80条和债务承担(-1/)凡有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形式的,有两种形式:①从第三人的立场看,第三人是债务的主体。一旦发生债权转让或债务承担,(2)从违约责任的角度来看,违约责任产生于新加入的债权债务人与原主体之间,因为此时第三人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他有资格接受或承担违约责任。
2、 合同法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B当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C时,货物的所有权将转移给B..理由: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交付买受人;
标的物在某地不为人所知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交付于出卖人的营业地。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什么是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承租方式有哪些违约责任是民事违约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诺原则: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因当事人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在有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例如,在加工合同中,如果定作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定作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加工成品之前,承包商应该已经根据合同检验了来料。但承包方并没有对定作方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是直接将不合格的原材料制成质量低劣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还应承担违约责任。(2)对于无过错违约(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依法减轻或免除责任。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任何违约行为,除免责外,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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