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合同已经成立?甲、甲对乙说:“我把我那本童柔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b、联想电脑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合同,销售500台联想博士2000电脑。合同所有条款已谈妥并打印,双方各执一份,但未签字盖章。

6、求自考 合同法重点

首先,注意相关法律课程的学习。合同法是部门法,合同法的理论基础来自民法。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概念是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井。合同法是实体法,其权利义务的实现有赖于民事诉讼法,所以也要学好民事诉讼法。其次,学习司法解释。根据自学考试的要求,在合同法颁布后至考试日期前与合同法颁布相关的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纳入考试范围。因为自考的教材有一定的稳定性,所以会出现教材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自考学生一定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为依据。

7、关于《 合同法》的几道问题

希望你满意!若干项目选择题:1。上海一家公司与广州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订购一套大型成套设备。双方约定B公司分三批向A公司付款,每批货物经A公司验收后支付给B公司,当B公司向A公司交付第二批货物时,A公司发现这些货物与第一批货物不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可以解除第一批和第三批货物的合同。b:A公司不能取消第一批货物的合同,因为这批货物已经被接受并支付了货款。c:A公司可以取消第二批货物的合同。d:如果B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A公司有权拒绝【答案】:BCD【依据】:“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未交付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解除该批标的物。

8、关于 合同法的题目

甲方与房产中介丙就房屋买卖形成居间合同。甲方与丁银行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借款合同。(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甲乙双方的沙发买卖行为适用合同法 adjustment。(2)简单来说,要约在送达对方后生效。对于不特定人(如商业广告或自动售货机)的要约,一经作出即生效。对于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如果是以对话形式发出的(对方可以同步接收),在对方理解的情况下生效。

要约生效后,相关人才具备承诺资格。(3)要约能否撤销取决于要约的内容。比如,明确规定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就不能撤销。要约的撤销应当符合三个条件:1)发出撤销通知;2)撤销通知必须在相对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3)要约是可撤销的要约。在这种情况下,4月20日,B公司回复A公司,称目前没有布艺沙发,是否改用皮沙发。

9、急求《 合同法》多选题答案

A的行为构成要约。2.承诺生效时间为5月8日,采用到达原则。1.cd A的行为构成了对B的要约,而不是对C的要约,构成了对A的新要约。CD2.A .1.答案(c.d.)2。答案(C)。1.关于B、C和D,请参考合同法关于报价的相关规定。其中,甲方有权在要约人表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时作出承诺,该承诺权是出卖人享有的一项自然权利。原答案忽略了选项b,此处补充:b、c、d。

10、 合同法简答题

1。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单方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五种: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只有在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时,任何一方才有权终止合同。(2)因拒绝履行主债务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这就意味着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3)因重大债务延期履行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债权人可以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合同履行期届满,合同主债务未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享有不经催告而终止的权利,(4)因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式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地点与合同不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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