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合同-3特征-1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存储。有以下法律特征:(1)仓储合同是程诺-0 仓储,仓储合同法律特征有哪些法律主观:(1)仓储/,仓储 合同和托管合同仓储和托管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如下:1。
1、 仓储和保管的区别法律主观:1。仓储 合同和托管合同分别是什么?(1) 仓储 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仓库经营者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合同。仓储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寄存人。(2)保管合同,又称寄售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对方交付的货物并归还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保管物所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从上面的意思可以看出合同两种类型都提供托管服务,托管范围合同比-1合同更广,这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2.-1 合同和一般托管合同有什么异同?(1)保管合同实际合同,合同交付定金时成立;仓储 合同是程诺合同,合同双方订立时成立合同。(2)保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1 合同是有偿合同。存款人和被存款人都可以随时领取存款和仓储物品。
2、 仓储 合同的 特征主要有哪些仓储合同Special特征:仓储合同是程诺-0。保管的客体是动产;和仓储不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只暂时转移占有权。签字注意事项仓储合同: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双方是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法律 Basis]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第904条-1合同由保管人交付,由寄存人支付。第905条仓储 合同保管人与寄存人约定时设立。第九百零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腐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物品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寄存人违反前款规定的,寄存人可以拒收或者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寄存人承担。
3、 仓储 合同具备怎样的 特征仓储合同of特征of:(l)仓储货物的所有权未转移,但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寄存人。(2) 仓储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1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1 合同和托管合同的区别。(3 )/ -1/合同的托管人必须具备从事仓储托管业务的合法资格。(4) 仓储 合同是的,程诺合同。
这是-1 合同和托管合同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法律 Basis]根据合同 Law第384条规定,保管方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的货物仓储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货物与约定不符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现仓储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仓储 合同的 法律规定?1,仓储合同法律特征仓储合同是。有以下法律特征:(1)仓储合同是程诺-0 仓储。这与保管合同-2/是截然不同的。(2 )/ -1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不能作为-1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与保管合同-2/的又一显著区别。(3)/123,456,789-1/123,456,789-0/是/123,456,789-0/已付/123,456,789-0/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货物的,加收/123,456,789-1/的费用;
文章TAG:合同 仓储 特征 法律 说法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