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州资深合同律师有哪些

成都的循定律所的都律师有很专业的合同律师,有着多年工作经验和许多经典的成功案例,可以让你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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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在合同谈判中有什么作用

律师在合同谈谈判中可以起到以下作用:1、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确保合同内容合法,避免合同陷阱,防范法律风险。2、专业律师拥有丰富的合同谈判经验,利于合同谈判的进行,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3、律师介入合同谈判,往往被认为谈判是正式严谨且在合法框架内进行的,有时能对合同谈判产生积极影响。4、律师“盘观者清”能理性看待合同谈判事宜,一般不会讲情绪带入到谈判之中。
深圳律师合同见证:黄华律师(12年律师经验)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师所)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黄律师联系方式:本问题回答者后边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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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法专业律师请帮帮我

你跟他签署的协议只在你们两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首先,你得弄清楚,你这两次投资的性质两码事,不能混淆: 第一次 你的协议约定是否意思是说 给他10000后,就拿他35%里的10%利润,以后10000元不用还了?是的话就意味着其实你跟他同是公司股东,只不过你是隐名股东;不是的话,相当于民间借贷。 第二次 相当于他借钱你投资。 这两次之间没有协议,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互补牵连的。该怎样就怎样 其次,即使你自己的项目,你也得算清你在里面做事应得的钱。你对公司出资了多少,不论是他借的还是别人借的,你都有权按照股东协议得到你的出资退款本金。然后,你再把这个钱还给你那朋友。至于你之前10000元给他的投资协议,依然有效,你只要不要变更你们的协议,你管他拿什么钱投下去,跟你没任何关系
你跟他签署的协议只在你们两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首先,你得弄清楚,你这两次投资的性质两码事,不能混淆: 第一次 你的协议约定是否意思是说 给他10000后,就拿他35%里的10%利润,以后10000元不用还了?是的话就意味着其实你跟他同是公司股东,只不过你是隐名股东;不是的话,相当于民间借贷。 第二次 相当于他借钱你投资。 这两次之间没有协议,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互补牵连的。该怎样就怎样 其次,即使你自己的项目,你也得算清你在里面做事应得的钱。你对公司出资了多少,不论是他借的还是别人借的,你都有权按照股东协议得到你的出资退款本金。然后,你再把这个钱还给你那朋友。至于你之前10000元给他的投资协议,依然有效,你只要不要变更你们的协议,你管他拿什么钱投下去,跟你没任何关系

合同法专业律师请帮帮我

4,合同法和物权法

我觉得前是债权关系;后是物权关系。乙方律师分析的正确。以上不属于登记事项记载错误!
我觉得房子应该归乙所有。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03买完房之后,甲如果有疑义应该早提出来。而不是在08年分手后才提出。什么不当得利,什么债权债务都不需要考虑。这件事如果打官司,乙完全可以说这房子是甲方当年赠予自己的。物权法有规定,不动产的归属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应该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乙。
我觉得前是债权关系;后是物权关系。乙方律师分析的正确。以上不属于登记事项记载错误!
你要是分析案例的话,看到这个案例首先应该从婚姻家庭法角度来考虑,而不是予以排除是,这的确不是事实婚姻,但是可以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关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纠纷,有专门的司法解释,虽然是很老的解释,但是现行有效,应作为判案指导,即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所有处理当然,因为你在叙述中没有讲明,所以也可能两个人购房的时候不是同居关系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做出的主张多了去了尤其是乙律师为什么主张借款那么傻?实务中主张赠与不就得了,甲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房产证的名字是谁,这么多年一句话不说,当年也是把钱直接汇过去,直接来赠与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你主张赠与金钱也好,主张赠与住房都行,因为怎么都说的开,不过我推荐主张赠与金钱如果是学理讨论,硬要从理论上分析,没有说得通的,或者说都可以说得通;问题就在于具体案件中学理讨论几乎很难有什么意义啊,关键看的是举证,能证明构成什么就是什么比如甲律师的主张, 你得证明有委托这样的意思表示吧,对于乙律师,你也得证明当时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吧。从这个简单案件的叙述来看,都看不出来吧第一,甲这么多年都没要求委托的结果归属于自己,那不就是侧面证明了不是委托第二,甲同样也没主张过还钱,同时由于涉及到当事人之间亲密人身关系,也不应该理解为是借款吧
合同法和物权法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调整范围对象不同:前是债权关系;后是物权关系。二、前者实行“意思自治”原则,后后则是“物权法定”原则。三、前者是调整流动性的财产关系,后是调整静态的财产关系。四、前者调整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后是绝对性的法律关系。
不动产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房子归乙,45万的问题,乙返还甲,同时甲享有向乙主张违约之债。(基于代理关系)
我觉得房子应该归乙所有。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03买完房之后,甲如果有疑义应该早提出来。而不是在08年分手后才提出。什么不当得利,什么债权债务都不需要考虑。这件事如果打官司,乙完全可以说这房子是甲方当年赠予自己的。物权法有规定,不动产的归属是以登记为准,所以应该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乙。
你要是分析案例的话,看到这个案例首先应该从婚姻家庭法角度来考虑,而不是予以排除是,这的确不是事实婚姻,但是可以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关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财产纠纷,有专门的司法解释,虽然是很老的解释,但是现行有效,应作为判案指导,即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所有处理当然,因为你在叙述中没有讲明,所以也可能两个人购房的时候不是同居关系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做出的主张多了去了尤其是乙律师为什么主张借款那么傻?实务中主张赠与不就得了,甲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房产证的名字是谁,这么多年一句话不说,当年也是把钱直接汇过去,直接来赠与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你主张赠与金钱也好,主张赠与住房都行,因为怎么都说的开,不过我推荐主张赠与金钱如果是学理讨论,硬要从理论上分析,没有说得通的,或者说都可以说得通;问题就在于具体案件中学理讨论几乎很难有什么意义啊,关键看的是举证,能证明构成什么就是什么比如甲律师的主张, 你得证明有委托这样的意思表示吧,对于乙律师,你也得证明当时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吧。从这个简单案件的叙述来看,都看不出来吧第一,甲这么多年都没要求委托的结果归属于自己,那不就是侧面证明了不是委托第二,甲同样也没主张过还钱,同时由于涉及到当事人之间亲密人身关系,也不应该理解为是借款吧
合同法和物权法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调整范围对象不同:前是债权关系;后是物权关系。二、前者实行“意思自治”原则,后后则是“物权法定”原则。三、前者是调整流动性的财产关系,后是调整静态的财产关系。四、前者调整相对性的法律关系,后是绝对性的法律关系。
不动产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房子归乙,45万的问题,乙返还甲,同时甲享有向乙主张违约之债。(基于代理关系)

5,律师在线咨询请问什么是主合同什么是从合同比如信用社的借款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丙为担保乙偿还借款而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概念我就不说了,其实很简单,区分一点就可以了,就是: 主合同能够独立存在,从合同只能依附主合同存在。举几个例子:你向信用社借款,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你贷款需要提供担保,那么这个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为什么呢?因为你的借款合同只要一签订就能生效,银行就要给你钱,你到期就要还钱。所以它的生效不不需要任何别的条件,是独立的。那担保合同呢,谁会没有借钱而专门去签个担保合同的?没有。所以担保合同的签订必然是之前有借贷合同。所以它是从合同,没有借贷合同就没有它。你说的借款借据,严格的说它不是合同,它只是一个凭证,用来证明你借了款。借款合同才是真正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合同。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这都是从合同,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才能存在的。
概念我就不说了,其实很简单,区分一点就可以了,就是: 主合同能够独立存在,从合同只能依附主合同存在。举几个例子:你向信用社借款,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你贷款需要提供担保,那么这个担保合同就是从合同。为什么呢?因为你的借款合同只要一签订就能生效,银行就要给你钱,你到期就要还钱。所以它的生效不不需要任何别的条件,是独立的。那担保合同呢,谁会没有借钱而专门去签个担保合同的
借款合同一般来说是主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来说是从合同,抵押也是从合同。但是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定义不能从合同名称上来判定,应结合合同内容来看主合同是属于不具有依附性独立成立的合同;从合同是属于依附主合同而成立,即主合同成立,从合同成立,如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不成立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丙为担保乙偿还借款而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则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甲丙之间的保证合同为从合同。 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效;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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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一般来说是主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来说是从合同,抵押也是从合同。但是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定义不能从合同名称上来判定,应结合合同内容来看主合同是属于不具有依附性独立成立的合同;从合同是属于依附主合同而成立,即主合同成立,从合同成立,如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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