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未回复,表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乙方和丙方应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急求一下国际 经济法 案例的 答案谢谢案例 1: 1。由于A公司是卖方,交易是以CIF价格进行的,A公司应该与承运人C签订运输合同..2.A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支付保险费。3.A公司的交货地点是天津港。4.当货物在天津港越过船舷时,货物运输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5.因灌溉和灭火造成的1500公斤大米的损坏和拖船厂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案例 2: 1.瑞士迪戈谷物有限公司应负责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2、粮油公司的货物短缺、变质等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粮油公司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包括短期险,所以货物的短缺和变质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3.本案中货物损失为208.941公吨,红色和变质货物损失为4,927.389公吨。粮油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4.保险公司在向粮油公司赔付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即取得了对责任方的追偿权。
6、 经济法概论 案例分析,急求 答案首问答案(1)甲银行对破产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实际本息合计240万元(扣除未到期利息20万元),故可在抵押物上优先受偿,属于别除权;乙公司欠破产企业190万元,可以抵销破产企业欠乙公司的债权,属于抵销权;2号房160万元属于乙企业承租的房屋,乙企业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自愿放弃对某公司100万元的债权,清算组应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考生应特别注意撤销权的期间)。
7、 经济法 案例分析1。万方农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理由: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有权解除或者协商变更合同。2.可以免除绿岛家禽养殖场的违约责任。原因: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不能满足、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都属于不可抗力。该条款属于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因此可以免除绿岛家禽养殖场的违约责任。3.万方农业公司的预付款应予返还。
8、解答 经济法练习题一 案例分析 答案1。(1)优先受偿权。本案中,丙与乙达成抵押合同,即丙以其面包车作为乙债权的担保。到1996年4月5日,由于甲方不履行债务,乙方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因此,乙方对抵押的面包车有优先受偿权,是对面包车的优先受偿权。(2)乙方可与丙方约定以该货车的折价或拍卖或变卖该货车所得的价款获得补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甲方债务已到期,乙方作为抵押权人未得到清偿,乙方可以采取上述措施。
(3)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1)王粲要求卖方退货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王购买的商品与多功能描述不符,属于欺诈行为。(2)刘的损失由商场承担,因保安在工作期间非法侵犯了刘的人身健康权,造成刘的人身伤害,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商店可以从刘那里收回,(3)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是店堂告示,不利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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