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劳动 合同法与地方劳动 合同条例 冲突时怎么办

个人认为地方行政法规总体上比法律法规严格,单位不续签需要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法的。江苏的劳动合同规定,很明显是通知上的补充规定,两者并不矛盾。如果仲裁在江苏进行,应该是两者都有。“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认为:当地方法律和国家颁布的法律存在冲突,一般遵循国家法律,但这种情况还是要看地方法官如何判决。同时上面的朋友已经回答了,相关规定已经修改。

6、 合同附件与主 合同发生 冲突怎么办

1。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有,应由双方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同意合同附件为主要部分合同且两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冲突的存在应视为约定不明确,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当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相冲突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确认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协商不成的,一般参照同类交易习惯合同并以主条款合同为准。

7、医院的劳动 合同和劳动 合同法有 冲突怎么办?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合同法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合同法实施条例不是冲突。“Labor 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只是对“Labor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进一步解释。因为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由于职工未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及以上,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应当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作为终止劳动的时间点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8、劳动 合同和 合同法的关系

法律的主观性:一、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合同签订的,其内容为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特定劳动者等。其次,劳务合同是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是两个单位之间为派遣劳务而签订的,两者关系一般合同。

但是劳务派遣双方合同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谁的谁的问题。第四,在劳动合同,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派遣劳动者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五,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具体长短完全由双方自行决定。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得少于两年。

9、两份 合同 冲突以哪个为准 合同法

一式两份合同以后面的合同为准,所以如果后面的合同是前面合同的补充内容,并且在内容上有两份合同。1.签两份合同以哪一份为准?1.两份合同后签合同为准。如果后面的合同是对前面的合同的补充,我们会经常取后面的-。

只要内容不是冲突,那么合同的两个副本都有效。如果有冲突,一般以后面的合同为准,2.原则上,在合同前后的情况下,应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一般以合同之后的约定为准,2.合同无效是什么情况?(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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